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30多年里,经济总量增长了近百倍,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在社会保障方面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保障体系、企业在职职工保障体系、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障体系,涵盖了几乎所有社会群体。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稳定社会、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保障人民生活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现代社保制度起步较晚,多年来应当由政府承担的费用转嫁到企业,现在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主要由在职人员负担,历史的欠账很多,因此采用加大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的方式来还这笔欠账。据统计,我国的社会保险占企业工资比重在国际上都排在前列,大大的降低了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
在经济形式严峻的今天,很多小微企业甚至大型企业都挣扎在死亡线上,沉重的负担尤其是社会保险占到工资总额的40%以上,再加上视为鸡肋的公积金占到接近工资总额的70%,的确让企业不堪重负。因此虽然国家2011年7月1日颁布了《社会保险法》,要求用人单位强制为员工缴纳五险,现在仍然有很多用人单位没有执行。虽然企业负担很重,但是企业必须依法经营,有句话叫“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员工不举报,监管部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有人举报必须要处理。不然举报人可以投诉监管部门不作为。
以下是《社会保险法》对用人单位强制缴费的有关条款: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 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 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大家看看,如果不交保险后果很严重,人民法院可以扣押、查封、拍卖你的财产,这样一来企业还怎么运营呢?所以,没给员工上保险的单位,员工不举报还能混些日子,一旦有举报就要依法办事,咨询当地部门该补缴就补缴。有的地区限制跨年度补缴,这是对企业的保护,你该感谢政府对你的关爱。在北京地区的单位,补缴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农业户籍的人员,2011年7月1日以前的应缴未缴保险只能给与补偿,补偿最多至1999年6月1日,文件依据是《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9]99号),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出台以后应缴未缴的可以补缴;非农业户籍的人员可以补缴到进入本单位时间,
以上两种户籍的人均没有跨年度的限制,并且保险投诉没有有效期的限制,不像劳动仲裁有效诉讼期限从离职起有效期为一年,也就是说凡涉及到补缴保险的人员,离职以后不论多久随时可以投诉,除非企业不存在了。在北京如果不交保险,麻烦可是伴随企业终生的。
有的企业说了,我们可不可以协商解决,给点补偿算了,要是补缴的话单位和员工都要掏钱,这样不合算。这样做短时间可以,还要保证员工不反悔,或者说公司发展没有前景,目前只是将就维持,指不定那一天就倒闭了呢,给点补偿员工不投诉就可以了,这样做也未尝不可。但是一旦员工反悔,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到头来仍然要企业承担,而且时间后延,所交的滞纳金还会增加得不偿失。
26楼 温实初71504
如果补缴数额较大超出了员工的承受范围怎么办呢?员工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补缴自己得一部分
25楼 黑点儿猫猫
学习了,感谢分享!
24楼 伊秋雪
学习了,感谢分享!
23楼 1143030212
公司有公司应尽的义务,员工有员工应尽的责任。大家都不可推卸,公司要做好就要会用人、留人、养人。
22楼 童工
现在不是可以补交社保吗?补交时间不可以超过该员工入职之日。别的地方不知道,东莞可以。
21楼 大客车
我的意见是,私下挑动员工以公司不交社保为由辞职,除了补足社保以外,还要按工龄补偿。老板今后老实了,人事也就太平了,员工权益也就维护了。
爱在神龙
@大客车:这样是痛快,只是有点******。
城市里的树
@爱在神龙:越来越感觉公司是弱势群体
20楼 用心聆听
学习了
19楼 朱朱820
现在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真的会死路一条。
18楼 Melody24湘湘
这个问题我觉得协商解决就可以了,能补交的部分尽快补缴,不能补缴的跟员工协商,比如给现金补偿,然后签订协议,一般来讲,不能补缴员工也不会去胡搅蛮缠
半人马
@Melody24湘湘:想法是骨感的,现实是残酷的,,签订的补偿协议法律是不认可的,
Melody24湘湘
@半人马:协商不了真要到法律层面,那只能该怎么办怎么办,这个案例公司确实理亏,HR在劝老板的时候应该把账给老板算清楚
17楼 孜孜皈0
说的更不想交了,,觉得就一大坑
16楼 麦猪仔
已经学习!
15楼 rosemary898
谢谢分享
14楼 硬壳的妈
学习了,只是“公积金占到接近工资总额的70%”有这么高吗?是不是笔误?
清爽蓝天
@硬壳的妈:北京地区五险保险占42.6%,公积金占24%,两项合计66.6%,接近70%,是不是很高呀?
农人有道
@硬壳的妈:我个估计公司交五险(19%+0.9%+0.5%+0.8%+10%)和个人五险(8%+0.2%+2%+0%+0%)再加上个人公司公积金24%(12%+12%)得出来的近似结果。
农人有道
@硬壳的妈:@硬壳的妈:我个估计公司交五险(19%+0.9%+0.5%+0.8%+10%)和个人五险(8%+0.2%+0%+0%+2%)再加上个人公司公积金24%(12%+12%)得出来的近似结果。
温实初71504
@清爽蓝天:如果补缴数额较大员工暂时拿不出这些钱怎么办呢?用人单位会有借口不予以缴纳吗?
13楼 系主任
#赞赏# 亲爱滴,感谢你在9月份对打卡数十万卡卡们的辛苦付出,祝十一快乐!
12楼 winwn1968
学习
11楼 马融融
学习
10楼 雪影明月
学习了,谢谢分享
9楼 HARUKO
谢谢分享,受用了
8楼 蜗牛爬爬者
只想问一句,员工3千多块钱一个月,个人缴纳部分占8%,而且多数员工都无法保证持续或累计缴纳够最低社保年限15年,而且绝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也就在外面工作个几年然后就回老家务农,加之现在的社保缴费不能退,且如果只是回家务农还无法达到转移要求,所以如果没有办法满足缴纳的时间,固定的工作,交个几年的社保钱都到那去了?这样的社保机制,有几个公司的员工愿意缴纳。不是企业不愿意缴纳,而是员工对于这事是拒绝的。
清爽蓝天
@蜗牛爬爬者:如果在异地缴费是可以转回老家去的,可以和老家的农村养老保险合并计算年限,缴费满15年到退休年龄可以领养老金的。
7楼 樱桃的卡布奇诺
一般员工都希望买社保,这样有一份保障,补缴很麻烦,后面来的员工一定要买社保,企业也经不起员工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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