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观点2,公司利益为主。
看到以人为本的时候,我笑了一下,因为就在前天我们副总裁给我们开管理干部会议的时候还提到说,以人为本是舶来品,但是在翻译的时候出现了错误,真正的原文是“以人才为本”,原谅我读书少,看不懂外文书,就先听他的吧,以人才为本。但是有一本书叫做《以奋斗者为本》,详细的记录了一些华为的人力资源的方针政策。任正非总裁明确的说,企业首先要活下去!
是的,活下去!如果连企业的生存都成了困难,何谈以人为本呢?
先来反驳一下“以人为本”。
三字经言,人之初,性本善。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荀子的“性本恶”之论。除非大圣大贤之人,生性都是懒惰的,又有谁愿意三更起五更眠?像是我们这种在小县城的制造业公司,员工都在公司很多年了,很多时候提出要求公司以人为本。比如有的女员工提出,公司应该给出一个小时接送孩子的时间,否则孩子没人接送。公司能接受吗?自然不能!小学3点半就放学了,你去接孩子?那么,你让在接待室里面到来的客户等你接孩子回来?合适吗?!
比如有的员工请假频繁,对其考核,就过来找我,说,是,我上个月是请假次数比较多,但是你们也不能这么做!考核不及格!那我问,你上个月为什么请假那么多呢?答曰:我大舅家的儿子结婚,我大姑家的表妹生孩子,我三姨夫家里盖房子,我四奶奶家的二叔的闺女出门子(当地方言,出嫁之意),我不都得去帮个忙吗?!不去不被人戳我脊梁骨吗?!我只能说,公司准许你请假已经是最大限度的容忍了,但是做什么需要付出代价吧!如果你是来上班的,就接受公司制度的安排,如果你觉得那些事情比较重要,你可以辞职,专心做这个!公司不是福利机构,公司是需要创造利润的,否则就没法运营下去!
以人为本,满足人的需求?殊不知,人心不足蛇吞象,人心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所以真的不能以人为本!
再来说说HR如何以公司利益为本。
首先,无论如何以公司利益为本,都不能触及法律的底线,不能丧失良知。比如公司现在有怀孕的女员工,正常上班,对工作没什么影响,你打着以公司利益为本的名义一定要将其劝退,并且一分钱的赔偿不给她!这就不叫以公司利益为主了,这叫道德沦丧!
其次,以公司利益为主,体现在对自己的角色定位上。首先你是公司的HR,离开了你这个公司,你对公司内部的人的利益处理是没有任何权力的。记得在上一家公司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家庭条件非常困难的员工生病住院,公司组织发起了慈善义捐,并且由公司出面慰问,老板用私人的名义捐款,并要求工会提供资金。后来资金给到那个员工,公司也出面慰问了。可是家属居然闹得公司,说是因为在公司太劳累才得的病(胃病),要求公司承担全部医药费。公司出面处理后,家属仍然不依不饶,到处散播公司不仁义的言论,而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员工关系专员一开始是同情的,女人嘛,毕竟心软,后来也是知道了,必须先以公司利益为主!
以公司利益为主,才能让员工得到实惠,员工福利才能得到满足。
莫怨西风凉,何事为本深思量。HR道中人,丘壑胸中藏。公司利益先为主,戒之慎勿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