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上一家公司就曾因为冲业绩让公司所有员工走“10106”的工作时间,作为职能部门的我们,也需要同样享受此等待遇。 业务部门的同事还好,因为业绩好,大家拿的工资还多,而且对于旺季的他们来说,加不加班和平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即便是周六日,他们也是需要解决工作上的问题。但职能部门的我们真心工作没有那么多,周六日还不能约面试神马的,如果约面试还需要和对方解释,我们只是这个月比较特殊,周六需要上班而已。所以导致我们只是熬时间,熬青春。 但说回到特殊的“996”、“10106”的工作时间,对于法律上的强势者,现实中的弱势者——劳动者来说,忍的可能是最大的。现实当中,因为企业想要裁员,会用这样的方式,弄走一批“不能吃苦的人”,剩下的人则被成功拿到待在企业的门票,大家不是没有牢骚,但更多的是在朋友圈中只谁可见中发个状态,骂骂公司。 而作为HR,加班当然不是自己想要的,但老板非要这样,我们也只能硬着头皮。所以我认为如果加班不能发加班费,相应的福利一定要跟上。我们公司当时可以提供中餐和晚餐供员工享用,虽然没有加班费,但是管两餐还是可以的。而且晚上打车可以报销,可以安定下员工不满的情绪。 作为企业来说,不单单是要加班的,也应该计算下成本,不是不用给员工加班费就没有其他的费用了,电费、打车费、餐费等。而且中国老板总觉得时间越长,干的活越多,真真不是这样,怎样培养员工高效率的进行工作,才是王道!如果你想让员工把公司当家,却又处处不把员工当家人,那迟早有一天,公司与员工就变为了对立的双方,这样,公司如何开展业务。好的公司是能收买员工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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