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劳动合同的不规范,约定条款:不能违背公司XXXX,绝对不能怎么样XXXX,要禁止XXXX,不然就自动解除合同……
案例2:员工入职填写资料上的声明:
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得有xxxx病,不得说公司不好,不得泄密,不得……
案例3:某个离职移交表上:
您已经结算所有工资所得,其中包括(XXXXXXX),您与公司再也没有任何劳动经济纠纷,您签字视为您同意XXXX条款,如果您不按照公司移交规定移交,您的工资将被扣掉……
案例4:不缴纳社保承诺书:因员工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保XXXXX,企业已经将相关法律条款给以培训,并已说明相关政策,为此员工仍然不愿意缴纳社保,自动放弃该权利……
案例5:工伤补偿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就XXX员工的9级工伤,按照国家规定,都给以了XXXX元的补偿,一旦签字,员工没有权利再次申诉了。(不签字,赔偿款一分都不给你)
案例6:培训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李三员工外出培训,培训费1350元,现特此签订培训协议周期5年,5年内离职将扣除培训费……
其实,以上案例,发生我们身边不足为奇,虽然显失公平,但是大家都还在用,为啥? 只图心安。
这种心安的起点源头是:
一、员工不再找麻烦,规避劳动纠纷
让自己认为所有环节都处理好了,员工就不会找麻烦了,也没有借口找麻烦了,含沙射影的告诉员工,你签了字,就等于你认可你接受,你不能反驳,也没有反驳的法律依据。
无论条款多么的不堪,我们能想到的不能、禁止、都比专业律师还律师的用在了员工身上,用来规避劳动纠纷。
二、自认为懂很多法,都可以拿来用
更多的HR,都在学法,各种法,劳动法、婚姻法、刑法、税法、宪法,最后一个是自创法。
所谓自创法,你脑子里想和员工协商的事项都写在协议里,然后你想的占90%,法律条款字眼占10%,具体不说了,我相信:你懂的!
三、有约定总比没约定好
大家认为,任何事情,只要有约定就比没约定好,貌似这个也有道理,反正不出事,谁会揪着你的不规范协议琢磨,我做了十几年HR,也没见到任何一起仲裁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做过剖析或者对协议本身的显失公平给以量刑,所以大家才会这么常态的认可这种约定。
四、双方自我保护意识太强
近期我也发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员工懂得合法保护自己了,很多时候签订合同,员工不愿意当面签订,都是默默的拿回去研究半天,然后续签的时候会给你提出各种咨询:您好,这里好像有点不明白,那里好像有点不明白。
貌似我们人力部门的人都有些不耐烦,因为他们知道显失公平,所以不愿意一一解释,万一员工录音了呢,万一员工会把自己的回答当成把柄了呢?
五、员工与企业的信任危机
说多了,很多时候,员工已经对我们、对企业失去了原有的信任。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那就是说说的。
有次听白玫瑰在群里分享一个案例,话说一家企业变向违法辞退人事经理,这个人事经理在辞职前,给公司员工上了一场普法课,当时听到这个案例,好解气,好霸气,因为企业过错在先,对员工非常过分的有失公平,结果企业付出了很多经济成本。
六、企业在违法时要注意社交网络平台的负面性
空余时间,我喜欢看一个当地的网站,这个网站很有权威,关于企业黑名单曝光平台,上面记载了当地很多企业的不合法现象,基本都是显失公平的案例,有点企业为了形象考虑,找人删帖,找水军回复,但凡水军回复偏向企业,马上被诸多网友骂个狗血喷头,网络暴力在某些时候,是可以扼杀一些企业的嚣张气焰。
如果这样的企业,多次曝光在很多网络平台,我不相信监察机构不关注你,我不相信你的客户如何评价你,我也不相信你的合作商会如何评价你。
我相信有时候不一定百分百是企业行为,因为人力部门会为了降低劳动纠纷率,降低仲裁率这样的指标,偶尔会做一些恶性规避。
七、做人的底线在哪里
规避劳动纠纷有很多种方式方法,给老板出谋划策,千万不要过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再给大家举个例子,某女HR负责人,有天在群里给我们分享单位有个女操作工回家生三胎了,问其他企业怎么管理的,她公然在群里说,要去计生办投诉,说哪里有这种女职工,而且不停的在群里歧视他们单位的女职工,说应该抓起来,其实她一直期待大家给她正确的观点和处理方法,这个时候,竟然有很多人回复,人家生三胎管你屁事,人家有钱养,管的太宽了吧,最后引发一场骂战。大家背后都在讨论这个人是不是不能生,为啥那么反感人家生三胎。
虽然我说,企业应该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没错,但是这个女HR负责所反映出来的信息全是负面的,貌似对这个员工有很多看法,她并不是为了处理事情而处理,如果她在群里是带着咨询国家的相关政策,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会抛出橄榄枝的。
说了那么多,当然,要回复楼上的问题:
一、 协商不成,走位上策;士可杀不可没尊严,既然企业文化与你的梦想不搭,早点走自己还舒服点;
二、如果企业就这点不好,那么忍着签下去,等离职了,秋后算账;
三、顺便恶补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款,今后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这个企业做法,我不方便评价多少,只恳求,我们身为HR部门的人,任何时候千万不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虽说我们的岗位很难做,但是原则性、道义性的事情还是要坚守自己的理念。
我的个人信条是:我从来认为自己不是一个专业的HR,但是我依然在通往专业的HR的路上!
大家说我棒不棒,棒的话请给打赏,请给订阅,谢谢谢谢,再谢谢!
27楼 晚霞美
学习了,谢谢分享!
26楼 晚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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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晚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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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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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晓晓晓2016
学习了
20楼 Anson.
对不起,恕我不专业。亲文中举得上述“6种案例”,并没有总结出:“如果发生纠纷,法律上是否支持这样的合同文本”。所以,我想请题主明确下这个合同观点。
19楼 小时候1
谢谢分享
18楼 无争大师
学习了,全面又有道理!
17楼 宫静
谢谢分享,学习了!
16楼 purplejia
谢谢分享
15楼 HR心
谢谢精彩分享!
14楼 gzg602
请问曝光企业黑名单的网站是哪个,可以分享下吗
13楼 luguang2004
谢谢分享
12楼 系主任
#赞赏# 分享的真心很棒哦
丁晓文
@系主任:谢谢大美女青睐!
11楼 逆风飞扬AB
上课了。
10楼 萌兔妈1230
在情在理,感谢分享
9楼 winwn1968
谢谢分享!
8楼 如一同学
从业半年已久了,关于劳动法了解甚少,谢谢答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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