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题主,首先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遇到了这样的“黑心”老板,也是醉了。
题主的问题要素:1)私人企业;2)公司内部100多人;3)原来主要负责人事行政工作;4)得知题主怀孕之后采取种种手段逼迫题主走。
作为曾经的孕妈一枚,我给到你的建议如下:
一、确认当下首要问题:
题主,恭喜你,你现在的身份已经升级,在家庭中,你已经由原来的妻子升级为孕妈,孕育家庭的下一代。
你并没有在题目中涉及到你家庭经济情况,这个缺省值其实很重要。
请你根据你的情况,评估一下你个人目前首要问题是什么?
1)孕妈咪,是不是心情好是首位的?
2)孕妈咪,是不是赚钱是首位的?
3)孕妈咪,职业发展是不是首位的?
4)比起随时可换的工作,孩子可是无法更换的,胎儿的健康是不是首位的?
5)孕妈咪,跟雇主死磕、让自己出气,是不是首位的?(这要看您的心理承受能力如何?是有强大内心的?还是玻璃心的?这个您要如实回答,因为这涉及到下面如何采取行动。)
Tips:如果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以上问题的轻重缓急的排序,下面的问题就容易多了。
二、职场要“干掉”孕妈咪不是那么容易滴!
这一段就是告诉作为孕妈咪的题主,雇主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把一位孕妈咪“干掉”!
请您谨记: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原因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按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链接: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但,可以依据第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链接: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Tips:相关法律规定熟记在心,知道“红线”在哪里?如果雇主忒过分,不排除走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
三、我就是喜欢你看我不爽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亲爱的题主,如果您内心足够强大,又觉得孕期生活枯燥乏味的话,完全可以给自己乏味的孕期加点料!注意,前提是内心足够强大哦!
举我亲身的栗子供您参考:
我怀孕的时候,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任职,我是被总部派到某一线城市区域公司任职人力资源负责人。那一年,公司同时怀孕的有几个女同事,虽然公司的劳动保护做的比较好,但是,就是有一点特别让人心里不舒服。就是“二手烟”问题!那时候,还没有室内禁烟条例,所以,题主可以想象。
尤其是我们当时下辖5个项目公司,公司男员工占大多数,在办公室里,我们更是“弱势”。有女员工经常找到我抱怨。我请行政部在公共办公区域摆放上“禁止吸烟”的提示牌,效果不明显,该抽烟的还是照抽不误。尤其是公司副总们,在管理层会议上更是喷云吐雾、毫不在乎。
有一次,在董事长办公室里,开小会,公司常务副总又吸上烟了。我提醒他,有孕妇在场(不止我自己,还有财务部的一个副职怀孕了,也在场。),不要吸烟,他听了,笑了不置可否。
我当场就怒了,我说:"X总,您孩子已经上小学了,您肯定不能当着您家女儿的面吸烟吧?X夫人也不会允许的,可是您看看,在场的就有俩孕妇,您是要毒害祖国下一代么?您几个意思?Y总(董事长),您评评理,有这样欺负人的吗?啊?我们怀了孕,一点工作没耽误不说,还受这样的毒害!”
董事长看了,确实不像话,就说了常务副总,X总不好意思的掐了烟。我直接把行政经理打电话叫进办公室,请她再打俩大一点的“禁烟牌子”放到了董事长办公室。
事后,我又进言董事长,为了更好管理团队,年终奖的发放请董事长复核,奖金发放审核权限完全上收,不再由各副总说了算。在下周一的管理层会议上,董事长宣布了这个决定,从此之后,再没有人在公共办公区域里吸烟。
姐就是喜欢你看我不爽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Tips:职场是斗智斗勇的场合,“公报私仇”要披上合理外衣。
最后,祝题主对照自身情况、采取合理方式,解决自己问题!预祝一切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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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这一秒3791
错过了 萌萌太多的精彩分享 好霸气 嘿嘿嘿
丛晓萌
@这一秒3791:霸气侧漏的萌大大,哈哈。
丛晓萌
@这一秒3791:订阅就不会错过。可惜我不能订阅我自己。
这一秒3791
@萌萌2018:我账号注册很久了 但是没有怎么关注与学习 最近一段时间 持续关注学习中 越来越喜欢三茅上各种接地气 高大上的大神们 这种 分析问题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高度 让学习与阅读的人 收获多多 我订阅的第一人虽不是 我们的萌萌 但有幸订阅萌萌的那一刻 就不忍心错过您的每一篇发文 谢谢萌萌 带来的精彩分享 谢谢三茅提供的分享平台
丛晓萌
@这一秒3791: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做更好版本的自己!
42楼 青悠
只能说:牛
丛晓萌
@青悠:多谢关注!
41楼 双鱼熊熊
写得超好
丛晓萌
@双鱼熊熊:谢谢认可,继续努力!
40楼 limi笑笑
值得学习,感谢分享!
丛晓萌
@limi笑笑:谢谢!
39楼 秋月寒江
学习,谢谢分享
丛晓萌
@秋月寒江:谢谢!
38楼 wenwen000
姐姐太厉害了,让自己变得优秀,才有这样的底气!!!
丛晓萌
@wenwen000:这江湖险恶,只能靠自己啦!
37楼 开开心心果儿
合我的胃口,就得这样。这个可以有的。
丛晓萌
@开开心心果儿:当然可以有,绝对可以有!
36楼 爱的力量
我最近也好喜欢这个绘本,上次坐在超市看完了第一部,今天刚在京东买了第二部。
这句话说的太漂亮、太有启示意义了啦:职场是斗智斗勇的场合,“公报私仇”要披上合理外衣。
丛晓萌
@爱的力量:多谢认可!
35楼 丛晓萌
我答复中的例子发生在2008年,距今已经8年的时光,回想起来,还是那么的棱角分明。8年时光,足以改变很多东西,换成今天的我来处理,会是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路在脚下、目标在前方,我在修行的路上。
34楼 午夜阳光82
姐就是喜欢你看我不爽又干不掉我的样子!这个标题好!
丛晓萌
@午夜阳光82:希望不被你归为“标题党一族”。
33楼 费玉污
你HRD就不要拿来给一线员工做例子了,没可行性
丛晓萌
@费玉污:那时候还不是HRD,人力经理。一线员工有一线员工的方法啊,给到了啊,都不是题主,让题主去选啊。
32楼 傲娇姐
够强悍,十足女王范,不过这有个前提,就是你在公司地位必须很重,非常重,特别的重,不然后果……你懂的~
傲娇姐
@傲娇姐:突然发现,英雄所见略同的人好多,哦呵呵呵呵呵~
丛晓萌
@傲娇姐:好吧,是我当时比较强悍么?
爱的力量
@萌萌2018:哈哈!是的,特别是当场打电话给行政经理。
丛晓萌
@爱的力量:窗口时间很重要,短期强化!
31楼 初见便成天涯
前提是自己要足够强大!
丛晓萌
@初见便成天涯:只要想,每个人都可以做到~
30楼 Angel乖了个乖
个人评估的几个问题学习了 超赞
丛晓萌
@Angel乖了个乖:谢谢亲的认可~以后继续努力,抽空写文~
29楼 秀秀1
学习了,要自身足够强大才行哦。
丛晓萌
@秀秀1:修行在路上,这世界太疯狂,不随波逐流,先要自己强大起来,把日子过的闪闪发光~
28楼 Sunfloweroy
能这样做的首先内心强大,再者也得在公司说的上话才行。革命尚未成功,我们仍需努力啊!
丛晓萌
@Sunfloweroy:人力资源,首先是对人性的了解~人性有阴暗面,当然也有阳关面,面面不同,看你怎么用了。
27楼 丁晓文
萌萌好霸气,姐姐特别喜欢你这勇气,好样的!
丛晓萌
@海儿丁:合适的时候,让以为咱是小白兔的人意识到——小白兔也是有牙的!
26楼 抬头望天放肆微笑
受教受教
丛晓萌
@抬头望天放肆微笑:多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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