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公司确实非常的可恨,不用过多表达!这样的情况下,最好的应对是:走人,但不能放弃自己的权益。具体办法是: 1、以前是被动,现在争取主动,迂回前进!找厂长谈,同时公司觉得自己不想再折腾。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但说明是公司原因才有自己的离职,为达到迷惑目的,要求在原岗位尽量工作久的时间,表明适当的时候自己可以考虑离职(内心的想法是,离职可以的,但经济补偿不可少)。目的是,可以让公司感觉到,你在服软。这个目的是容易达到的。 不管公司同意还是不同意,你都是最终还是要提前离职的。如果同意了,还是要尽快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出具离职证明。时间一久,公司可能不会给开了。因为公司巴不得你早点走人。离职证明写明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工作。 如果不同意,那好吧,我离职(不是主动辞职),退而求其次,一点小小的要求,给我个离职证明,写明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工作。并提出最低的补偿要求,达到迷惑目的。不能签名同意,今后不再追究之类的协议。 2、以上作法的底线是,让公司出离职证明,说明不是主动辞职。达到目的后离职。再秋后算帐,立马去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保持平常心,不自乱阵脚。即便不成功,也比你呆在那样的公司,身心受损要好吧。让自己受到的伤害最小化,包括身心或经济上的伤害,才是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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