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企业如此之严厉要求,公然导致企业在管理中是进退两难,如何平衡,在很多问题上企业自己的制度都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很多就职者还未成为真正的职业人,在职场上也许因其丰实的家庭家底,对职业及职场轻视对待,对于职场也是干着看着,一有风吹草动就拔竿而起,不留任何余地,就是一付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对立态度,劳动法的纵容,在用与不用,在留与不留,开除不不开除方面现在都不敢随意动辄,有时候变得一再忍让,有时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当一个企业真正做到应该做的,在面对上文老师提出的问题如何平衡时,就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如何对那些一言不合就辞职,部分员工管理为什么这么难的问题真需要包括各界企业人士相一个好的办法。 今天早晨就遇到这个问题!我是互联网公司,我公司有一名89年的女员工,因工作较认真,会识事务,但她本人一边做自身工作,一边和领居的泰康保险公司员工扯到一起拉单,经常上班时出出进进借上厕所时间电话或到隔壁公司去签字,更可气的是泰康人寿的业务员经常公然跑进到我公司办公室谈理财,第二职业之事,并影响公司其她同事的工作,这名同事也让其她同事打卡拉单,今天早晨晨会中我未记名严厉阻止并批评此行为后,她公然哭哭啼啼地着收拾东西,并影响其她女同事也跟着跑出办公室聚在一起叽叽咕咕的,并公然说她在公司拿这么点钱,经常为了公司事加班多辛苦之类的,帮人做这么点事我就在会上批评,当时就要走人。对待这种员工,这种情况我当然是坚决签字,让其走人。这种员工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其行为就是不符合公司制度的,但签了字的背后还有很多事,如何处理。有时候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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