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笔录:我们是一家外资企业,公司不到30人。有一个老员工来公司20多年了,现在是个部门经理,由于他们部门没什么事干,可能要面临部门解散。老板想让他走人,也同意赔偿他12+1个月的工资,他去年平均工资(含双薪+奖金)刚好比本地社平工资三倍多一点。现在的问题是这个老员工不同意走。
先入为主的思维作祟,让我想到这个俗语: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是中华文化传承的一个“精华”,没想到外资企业竟也能学去。但事实究竟如何呢?请跟随大侦探瓷都之子庄震环拿好放大镜,走上一条案情分析的不归路:
案情回顾细节一:由于他们部门没什么事干,可能要面临部门解散。
案中没有交代清楚这个部门为什么现在就没有事情可以干了?这个部门究竟是什么样的部门?
还是让咱们先来看看《劳动合同法》里的相关条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但是凡事有果必有因,作为大侦探的瓷都之子庄震环推测:应该是业务重心转移了,或者公司转型等原因造成的这种现象。
在案情陈述提供信息有限的情况,大侦探瓷都之子庄震环初步判断:贵公司应该属于勉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所述的第三种情况: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案情回顾细节二:也同意赔偿他12+1个月的工资,他去年平均工资(含双薪+奖金)刚好比本地社平工资三倍多一点。
又到了大侦探的瓷都之子庄震环的普法时间了。
各位吃瓜群众,且擦亮你们的眼睛,让咱们再来看看《劳动合同法》里的相关条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案情陈述中的内容,企业在支付经济补偿的方面的倒是合法,这也不同于以往的那些复杂案子,要知道以前大侦探瓷都之子庄震环接到很多的案子里,受害人大多数是一把鼻子一把泪的控诉老板总想着不花钱就开人。不过那些受害人(hr)的老板基本会有一个共同的身份:民营企业老板。(非歧视,只是说大多数情况,这应该说的没错吧!)
断案到此,休息一会,说些题外话:以上这些并不是我内心想重点说的内容。因为我相信普法的事情,很多三茅的卡友们都会去详述的,而且在三茅这么优质的平台上,卧虎藏龙之地,能人异士甚多,很多优秀的hr从业者劳动法知识应用人更加专业,我也就不班门弄斧,点到为止。
因为最近看到有些卡友看了我的打卡之后对我进行了义正言辞的批评,比如看了你的打卡没看到咋内容,感觉你的打卡与主题无关等等。感谢各位卡友的批评,满足“客户”的需求才是服务的宗旨,我会一直走在完善的道路上。同时告诉大家我这人就是有个毛病:不喜欢听赞歌,就喜欢被批评。别人指出我的错误越多,我越兴奋,因为我看到无尽的上升空间。所以,来吧!来吧!让批评的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案情回顾细节三:老板想让他走人
看到这个细节,大侦探瓷都之子庄震环吓得手上的放大镜都掉地上了,赶紧先拾起来。
现在提倡啥?看问题要具备老板思维,要知道老板想什么,做事才能做到老板的心坎去。
老板想让他走人!
老板想让他走人!
老板想让他走人!
老板想让他走人!
老板想让他走人!
老板想让他走人!
老板想让他走人!
老板想让他走人!
……
重要的事情,我要说一百遍,可惜,ctrl+v按的手疼。
各位吃瓜群众看到了没?
这时候,一些高觉悟的hr要跳出来了:我们hr就是扮演沟通协调的角色,招人、留人、育人、用人是我们的职责本分,我们不能错杀一人,我们要与老板好好沟通。
但是我想说:别逗了。
老板是谁?
老板是公司经营的出资人,是每月都花大把白花花的银子在公司的人,是大家的衣食父母。
老板是谁?
老板是全公司唯一一个可以称的上是无条件为公司无私奉献的人,员工都只是因为利益关系而存在的人物,所有说无私奉献的员工都是虚伪之徒。
老板是谁?
老板永远是掌握公司各方面信息最多的人。
有很多hr会反驳:我们老板经常都不来公司,他不了解公司。我们老板不在乎公司这点小生意,从来都不关注公司。
你们看到的都是表象,因为你们看到的只是老板的8小时,另外的16小时呢?而且你们看到的老板的8小时也只是你以为的老板的8小时。
老板不是傻子,花他钱的公司他能不在乎吗?他可是一天24小时都在乎着呢。
所以老板既然想让他走人自然有他的道理,如果你不清楚,又很好奇,可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去打听了解一下情况。
案情回顾细节三:有一个老员工来公司20多年了,现在是个部门经理
20多年的老员工,还是管理层,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不行,既然他也不想走,作为hr的我都要把他留在公司。
我想说:你真是瞎操心。
老板早就操心的把各种处理方案都想过一遍了,可最终还是做出想让他走人的决定。
断案是件很严肃的事情,需要查看很多蛛丝马迹,报案人并没有提到这位部门经理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现在与报案人失联,也无法探究细节,大侦探瓷都之子庄震环只好脑洞大开,做出以下推测:
1.在公司20多年,头发有没有秃?头发有没有白?背有没有驼?曾经年富力强,但谁也经不起岁月的摧残,随着年岁的增长,记忆力在下降,能够适应其他的岗位吗?而且你别忘了他可是拿着本地社平工资三倍多一点的岗位的人,你能提供通等薪酬的其他岗位吗?
所以不是老板不想给他机会。
2.在公司20多年,老板让他走,他自己不想走。20多年的工作经验,如果是个积极上进的人,在他的岗位上应该很专业了,这样专业的人走到哦哪都不愁没饭吃,不愁找不到下家了,老板都下逐客令,还懒着不走,这经理是想做一天的和尚-撞一天的钟,得过且过,能混就混。而且大侦探瓷都之子庄震环觉得此中情况可能性最高,因为20年了,优秀的管理者不仅仅可以是在自己行业专,对于其他岗位,对于公司经营各方面都该有一定积累。一般的管理层至少在自己的行业中是专家,最不济的就是混日子等死的那种了。因为文中提到了很重要的信息:部门无事可做。这种情况不是一天形成的吧,就算是突然而至,但是至少会有前兆,那么这段时间里,这经理都如何应对了?他只是坐以待毙,混吃等死而已。
言述至此,该做结案陈词了:既然老板让他走人,就正常走辞退流程吧,该给的钱赶紧给。提到在这这让很多hr会羡慕嫉妒恨,因为大部分hr遇到的老板是这样的:你让某某走人,一分钱都不要花哦,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
所以你这纯粹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这么好处理的一件事情,你还非得想:调岗怎么调?薪酬怎么配套?故意调岗让他走人?你还非得把简单事情复杂化,这也是很多hr的通病:把自己视为为员工着想的高尚者。请问:你的高尚是建立在为员工考虑之上,那么你的老板呢?你为你的老板考虑了没?没看到你的老板心在滴血啊。
不好,目测一大波吃瓜群众跳出来指责我了:你这又是一篇文不对题的打卡。
报案人问的是:1.他要是坚持留下来,公司给他调岗,还要保持他现在的职级吗?是否一定要跟他协商一致才能给他调岗?
2.公司可以把他调到业务部用业绩考核他,如果业绩不达标以此为借口让他走吗?
在此,我不禁要大吼一声:我都给你最佳答案了,你却还纠结另外一个错误的处理方法该怎么做?
有没有震散包住你们大脑细胞的深度雾霾?
成功的人通常会在通常成功的路上想办法,而失败的人花了太多的时间去做一件错误的事情。错了,你还去做,那么恭喜你:你离通往失败的成功路越来越近了,失败正向你招手。
多么痛的感悟!
最后再对案情中提到的2个选择啰嗦一下:
1.调岗会出现一连串的问题,你能应对的了吗?你是准备给他调一个和他之前一样工资水平的岗位给他,那样的岗位他干的了吗?还是准备给他调一些基础的岗位,他愿意干吗?
2.第二种情况不还是想让他走吗?那为啥要调岗后再让他走人?为了省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你得让他在销售岗位上再多混几个月的工资呢?影响了团队氛围怎么办?他传播负能量怎么办?
面对这么多问题是不是很头疼。明明可以走康庄大道,而你偏走丛林小道,明明可以坐在自行车上笑,而你偏要坐在宝马车里哭?何必犯贱呢!
不知不觉,又到了广告时间,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三茅2016年度HR牛人大选,以下是我的投票链接:https://www.hrloo.com/rz/14076618.html
53楼 selinachen25
1.要真正去领悟老板心思与用意,做任何一样决定结果如何老板心里早就有底了。
2.老板不想要这个人都答应给了N加我赔偿的HR还有什么不好做的呢。 最怕是不想给赔偿让我们把人给干掉。
3.为何这部门说解散就解散呢,与公司一起成长从小看到大都沥沥在目。
4.老板最终的目的是对这个人有意建呢,还是老板故意这么做对外宣称解散呢。稳住其它的核心人员。
5作为一个工作20年老员,会对失业找不到下家工作还担心吗,不说那一块的资历,经验,能力。应该都不差不吧。找个同行做做不难,除非自己不想工作。
52楼 清风雅居
学习了,谢分享!
51楼 eadovegle
分步骤讲得有条有理。
50楼 掌心的水
学习了,谢谢!
49楼 那含那河
老板的心,你看不懂的时候,或者不理解的时候,就照做,没错的。
48楼 emily山涧小溪
楼主分析的很对,很多事情,老板都是深思后做出了决断的,hr要洞察到老板的意思
47楼 雅鲁藏
谢谢分享!
46楼 林春容
谢谢,学习了。
45楼 丢粒粒
学习了 谢谢
44楼 飘浮
学习了,谢谢
43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42楼 wuqg62
并不是愿意赔钱,员工就会走的,这个过程可能旷日持久。尤其是即将离退的老员工
庄震环
@wuqg62:的确会有这样的人,因为他们想得到的更多,因此我们要扮演好沟通的桥梁,先礼后兵。
41楼 踩着高跟鞋的妹子
这篇文章深的人心,直中要害,老板已经给你方向,你只需按照劳动法执行下就好,没必要自作主张,兴师动众,大费周章,作茧自缚。
40楼 风轻
很好
39楼 金毛小丁
要是员工实在不愿意呢 。怎么操作
庄震环
@金毛小丁:先礼后兵,软的不行就来硬的。该赔都赔了,你还赖着不走就是耍无赖了。企业这时候是守法的一法,员工是不守法的一方。
金毛小丁
@瓷都之子庄震环:赞
38楼 JeanieLi
我觉得就直接让他离职也是好的, 不用想那么多,既然老板都愿意赔偿了。
37楼 璐璐LULU123
按劳动法操作的老板 深的HR的心啊
36楼 jollen
赞
35楼 松舞龙心
非常棒!看破表面,直击要害!
34楼 seas5on
很赞的一篇,看到目前为止,三茅平台最好的文章。其实说自私一点,你不为老板考虑,老板招你来干什么。其实,HR说白了,不是员工和老板之间的桥梁,而是老板的话筒啊。
庄震环
@seas5on:太抬举我了,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是我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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