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点中午时间写点感想吧,加班这个事在国企、民营企业中都是常态。记得以前才分配至国有企业时,我老板就在中层大会上明确说,干部加班没加班工资,没调休,如有不同意,自动申请免干部职称,当工人,工人就有一切按国家规定办理。(呵呵)后来到民营企业第二年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元月一日按以前老规定大家都正常加班,但有员工在上班途中,私下问我有没有三倍加班工资,我当时呵呵一笑,反问了一句,你说呢?!... 进入主题吧,民营企业中特别是一些新成立或才起步的公司要做到规范是不太可能的,但HR职责就是尽量想办法达到一个切合点,在员工和老板之间缓和矛盾。建议:1、加班给予一定假期,分淡旺季,进行调休(建筑行业可在年底一次性增回带薪放假时间);2、加班时间给员工一定的餐补(如水果、小吃、方便面等实行形式);3、弹性工作时间,如晚上加班后,早上可晚到公司;4、年终时,视当年度加班时间给予一定一次性奖励;5、评选优秀员工时,可做为参考条件之一;6、精神、物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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