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案情讲得挺清楚的,成立20多年的公司不到30人,现在老板想让这名已任职部门经理的老员工走人,赔偿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但是老员工不同意走。
走不走,很明显,12+1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基本看不出什么问题。问题是人家如果在公司上班,一年就挣到了,确实没走得必要,何况现在经济形式不好,在公司里上班一个月能挣社平工资的三倍多,那真是不错的。楼主HR想解决问题,必须搞清楚三件事情,一是老板让他走的深层原因是什么,二是人家不愿意走的理由是什么,三是如果让人家走你有那些办法?前两个问题的回答有助于你找到第三个问题的答案。
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一切都变得困难,困难在于我们仅仅是个人力资源,但经营最大的魅力就在于事情是普遍联系的。所以一定要清楚地知道,《劳动合同法》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这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底限,何况成天对薄公堂也不是我们的本意和专长,会到公司经营的根本才是问题的关键。
一、老板的真实意图
了解老板的真实意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只有了解的全面、考虑的深刻才有可能锁定问题的真实原因。
1、老板与该员工的交情。
2、老板任职时间;
3、老板任职风格;
老板的管理风格也很重要,如果老板不讲情面只重效率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判断的依据。
4、老板的经营思路是否有变化;
这对于如何处理该名老员工以及整个部门都带着重要。是裁撤掉这个部门后,新建一个部门?扩大一个部门?还是整体缩编?如果整体缩编,是未来不想持续经营下去?还是要换经营内容等?
大家会看到,这一连串的问题,是让我们必须从HR人力资源思路跳出来才有可能了解到事情的真相。
5、老板是怎么想到要解散这个部门的,这个部门以前存在的价值是什么,今天为什么失去这个价值。
这个问题很关键,帮助我们了解这个部门如何进行业绩评价、以及如何评价这个老员工作为部门经理应该如何评价;
6、老板任职期内与该员工有无交集
这个可以辅助我们判断,两人之间是否是因为个人恩怨引起的,如果是个人恩怨意味着老板解决的意愿会非常强烈。如果是工作原因,估计就有回旋的余地。
二、老员工不愿意走
老员工不愿意走是为了什么?
1、对公司有感情;
2、对目前薪酬特别满意;
3、害怕面对外面的竞争环境;
4、如果不愿意走,能够接受的底线在哪里。
因为该名老员工所在部门要被解散,这个事实,该部门经理作为部门领导非常清楚,他对此有何设想,部门解散在际,对于过往工作,一是他有何需要呈报与说明的;二是部门不存在,他对自己在公司位置如何设想。
三、我们可以怎么办
如果只谈赔偿,就是开门见山的裁员与辞退,这在情感上让一个工作20多年的老员工从情感上是比较难以接受的。所以,要想重新谈、谈出成果,必须从经营的角度出发,而且必须从对方角度出发,这样才有可能谈判成功,并且要能提供多个方案让对方选择,给予对方必要的尊重,让对方掌握最后一点体面的主动权。这个是HR必须做到的。
方案一:
该部门解散,可以从绩效考核对该名老员工做出一个业绩评价,看过往的文件制度里,对于业绩不佳到部门解散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这个是我们的第一个依据。
方案二:
提供一些低薪酬、员工岗位之类的岗位,看该员工是否愿意选择;
方案三:
陈述目前面临的经营困境以及整个行业、整个城市的经济状态,以在沟通中寻求理解共鸣,分享公司前路未卜的时势,不如趁早找个合适的下家,如果有必要,公司可以出介绍信和推荐函,帮助寻找新的工作。
其实,这个问题最难的一点就在于我们仅仅会从《劳动合同法》出发去解决问题,而我们如果这样做,真得会很被动。因为面对一个20多年的部门经理,如果不能从经营的高度、人性的角度去考虑、去谈判问题,基本上很难解决老板的这个问题。如果不了解老板的意图你很可能使错了力气,但是如果你不了解老员工的想法,你肯定解决不了人家心里的疑难问题,因为我们与老员工各自在自己的价值和思想之路奔跑,南辕北辙。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尊重这位老员工,其实是在尊重我们自己,因为我们一样会有一个工作20多年后的明天,所以善良还要有智慧,不能做只懂条条框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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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楼 YOYORONG
谢谢分享
65楼 记忆末端
如果你与员工尝试沟通,但他只是以沉默回应。怎么办?我们公司就遇到个这样的情况。员工诉求只是想留下来,不愿被裁。也没说任何其他顾虑情况,就是沉默。那这事情怎么推啊?
64楼 欢仔
谢谢分享
63楼 快乐无止境
如果换是我,我也不会走。哈哈,学习了。
62楼 阿丸酱
感谢分享
61楼 米兰悠悠爱米兰
订阅了很多三茅牛人,也每天拜读牛人大咖们犀利见解,感觉越来越喜欢徐姐,不管是专业知识方面还是分析处理问题时的思路慎密,我都很受喜欢和由衷的佩服,是自己学习的标杆,很赞!
60楼 university丫丫
谢谢分享
59楼 忽然间落花满襟
看了这篇文章 默默路转粉了 很有深度也很全面的分析
徐宁神采奕奕
@忽然间落花满襟:感谢这么深刻的支持!别忘记投徐宁一票哦
58楼 投笔从戎的雪碧16090809
谢谢分享
57楼 443771959
谢谢分享!
56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55楼 田野豆花
就是如果是12+1的金,人家一年工资就挣回来,他确实不愿意离开。肯定觉得钱还是少了吧。
工作20年了 那是不是也是45岁之后的呢?
这个年龄 在一个公司呆了20年的,出去肯定会有一个恐慌期,不太适应外面的环境。
如果是有技术有市场,不愁离开找到更好的更高薪酬的工作的话,他本身理解公司现状的话,应该也不至于很难谈。
54楼 飘浮
学习了,谢谢!
53楼 木夏苏
很多员工关系的处理办法都可以用这个思路去处理,充分挖掘问题背景,再选择合适的方式,在平等尊重的前提下,去与员工进行沟通。我们在代表公司之前也是公司的员工,我们对员工事件的每一次处理都会被公司其他员工看在眼里,依理做事,以情动人,保证公司需要与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员工着想。这是我认为的做HR的成就感最大体现之一。
谢谢徐姐的分享,今天看到徐姐的打卡分享,突然有种特别想见徐姐的想法,哈哈哈……希望在某一天能在现遇见徐姐,聊一聊人力工作和人力工作者。提前祝徐姐和三茅的大家们圣诞快乐
52楼 zg853118
学习了,真正的HR要深思“以人为本,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51楼 东成不二
工作了20多年,12+1的赔偿是明显错误的,虽然劳动合同法是按照最高赔偿12个月,但按照许多法院判决的案例,应当是以2007年之前和2008年后两个时段,分成两部分计算才对,2008年之后应当赔偿9个月,2007年之前至少是12年,合计应该是21+1。
水明
@东成不二:解释得很正确。
解读
@水明:分段时间需要考虑进去,平时工作要细心的考虑这些细节!
田野豆花
@东成不二:确实,我觉得应该是在新劳动合同法前后计算不一样。
小小杨杨wu
@东成不二:说的对!不应该按最高经济补偿12个月来算
50楼 玉琳琅
HR每天都在处理各种各样的难题。。。。
49楼 恢宏志士之气
我们一样会有一个工作20多年后的明天,所以善良还要有智慧,不能做只懂条条框框HR。
48楼 Sunny3776
学习了
47楼 3wsok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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