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N+1误区(代通知金误区)
代通知金:雇主 或者书面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辞职 /离职
A: 劳动者患病 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另行安排的工作是否需要员工同意呢:是不需要的,只需发布通知即可(因为员工已患病做不了原来工作)。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 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B:、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 A:不胜任工作怎么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不能胜任工作” 是指 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如何证明不能完成:需做具体举证;
B:不胜任工作怎么举证?
一般企业评估员工是否符合:通过全面的绩效考核制度(公式,告知 ,公平, 公正),考核流程
签名确认;
可以量化:销售岗位,可针对业绩 考核
两份报表;文职岗位(让员工对未来的工作作出工作计划报表,及 对工作作出总结报表并都签字,如未完成即可证明不符。)
2>. 怎么培训?
当培训或调岗之后 仍不胜任工作的 可解除劳动合同。
围绕提高工作技能展开、
事先设计不胜任工作培训的表格 让员工签字。
3>. 怎么调岗,调岗是否需要员工同意?
《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
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不需要员工同意的,但是:调岗要合理,调岗 该员工工作技能适合的岗位
4>、调岗能否调薪?
如调薪 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实现约定好的 (在劳动合同 增加条例:)
实务操作:于劳动合同中增加条例: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调岗乙方到____岗位(或下一级别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乙方的月工资标准按_____元(按原工资标准下调10%执行),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岗安排,如不同意甲方的岗位调整,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实务问题:
末位淘汰与不胜任工作?如已不胜任工作可解除,
法律规定:企业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也就是经济补偿金)
C: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首先:与劳动者协商 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员工会接着书面通知 不给于回复,几天后问员工是否同意,员工以不变应万变,沉默。
企业不可默认员工同意,否者违法;
可在 劳动合同增加条例: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劳动合同, 已方在三日内未书面回复的,默认为同意变更。
注:只有三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没有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实务问题:
提前三十日通知VS支付代通知金?两者哪个较好?
A: 经济成本?
B:法律风险?
终止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法律未规定提前三十天。、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不需要支付的
支付代通知金的标准? 根据上一个月的工资来给与赔偿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误区
《劳动合同法》约定终止时间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约定终止时间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误区: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支付更多的经济补偿?不是的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比解除固定劳动合同更难的?不是的,一致的
··劳动者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没有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无效?
法律认为:员工愿意签字的话,认定是有效的。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是否有选择权,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北京:必须签订与员工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
上海: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合同,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时,企业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怎么样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务中的操作办法:
1、变更合同签订主体:
2、合同期限做文章;第一次签3年,第二次签6年,
3、回收劳动合同;
4、其他、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2016.1.1至2016.12.31
培训协议期限:2016.10.1至2018.9.30
提前给员工发放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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