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你提出的三种方案,我个人都不赞同。因为这三个方案对你本人的职业发展不利。第一种,你一直这么耗下去,一方面在敌视的环境里自己多难受,另一方面,难道自己就不再需要再发展、再成长了?第二、第三种的做法,恰恰证明了你本人职业素质差,以损毁自己的人品和形象去破釜沉舟,以卵击石,两败俱伤。即使别人以为企业真没与你签劳动合同,你自己内心不清楚么?你心安么? 我的建议:根据劳动法律相关规定,你可以明确告诉老板,口头通知非正式通知,你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公司愿意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那么你立即辞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就再做一个月,然后做好离职交接手续后离开。在拿到书面通知书后,你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事宜,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你可以走法律程序获得自己应有的补偿。 在人生的道路上,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儿我们都可能遇到,有公平的、有不公平的,每个坎儿都是我们成长的一次机会,也许离开这家公司你会遇到更好的公司,也许趁这次事件我们更好地去反思这一段职业历程,我们自己就真的那么完美无瑕么?我们还有哪些地方可以做得更好?专业上哪里可以更精进?如果用感恩的心去看待所有的生命历程,你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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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丁晓文
#赞赏# 耿,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