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都明白,现在的大部分公司、企业都会忽视有关代表公司刮发票、参加活动等所获赠的奖励、纪念品等的归属问题。而一般人员都会默认的觉得谁去就归谁了。因为这样的中奖就如买彩票样,潜意识里都没有觉得会有可能中奖什么给你的。所以公司也一般就不会重视这样的问题了。但当中奖了却有一些心理不平衡的人拿出来说事了!
烦啊,中奖反而更加烦了?这是为什么?
一、如果公司有这方面的规定,按规定办
我们有的公司没有考虑到,或者知道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都默认为了给该人所有。但就怕会出现心理不平衡的人说事。所以
1、公司建立《代公司行为所受馈赠、中奖物品管理制度》。一般含以下内容。
(1)在这个制度里面主要规定公司人员代表公司行为时,对来自对方馈赠的礼品、抽奖所中的钱物等必须进行报告登记。并按价值进行相应的自行处理或上交等。
(2)对接受馈赠或中奖的钱物的处理。一般可以考虑给部门、公司使用或直接赠予某人。如果全都回交给公司的,按相应财物价值的多少比例奖励给代公司行为者。
(3)如果私自隐瞒不报而占有者。以侵占公司财物进行处理。至于是否达到犯罪等条件按国家相关法律来进行认定。对这样的的私自侵占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当然,一个制度不能只有上述几句。但一般来说,如果全都上交而没有一定的反奖,会让代公司参与人觉得很没有意思。以后就会打消了参与积极性。
2、如果没有获赠物品这方面的规定。则汇报请示后处理
在这里,我们参与会议或接受对方的馈赠时。心里一般都还是想就此为自有。但由于不可能的隐瞒,所以建议还是汇报请示处理。为什么要请示呢?
因为领导一般都还是清楚这样的惯例,但就怕认真。所以请示后,价值不大的往往都是一句“归你了”。价值大的,也可以顺便请示是否可以进行部分价值的奖励。因为本次也是你支代公司行为而收到的馈赠,所以这种情况基本都能获得相应的支持。
二、私自占有代公司行为接受的馈赠、获奖品的风险
1、我们来看一上,公司、我与获赠品的关系
世间万物生生不息,总是由母体产生子体这一过程来完成的,在经济领域也概莫能外。物各有主,子体的归属往往与母体具有统一性。例如,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母牛的主人所有;存款所得的利息,应归存款人所有;果树结出的果子,应归果树的种植人所有等等。
本案中我是因公司的订购而代公司参加答谢会,所中奖金与抽奖卷之间是“母子关系”,而抽奖卷为我代公司持有。所以原则上还是应该归公司所有。
2、看法条:
《合同法》第404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物,应该转交委托人。
即:代公司参加相应活动,是行使公司职务行为,履行职务所产生的成本由公司承担,获得的利益应该归公司所有。
如:河北信联律师事务所魏彦彤律师认为,使用公款消费,经办人索取的发票应属单位财产,如果中奖,则奖金应归单位所有。假如经手人将公款消费刮出的奖金据为己有,则构成贪污或侵占行为,考虑到奖金数额一般不大,且公众对奖金的归属存在模糊认识,经手人的主观恶性较小,因此,不宜定性为犯罪,应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所以:私自占有代公司行为接受的馈赠、获奖品,有可能造成职务侵占行为。根据额度的大小甚至造成职务侵占罪(侵占公司企业5000元以上的)。
为此:如这样的代公司参加活动抽奖或公司行为发票中奖等,如果公司有这方面的规定,就按规定了!如果没有规定,请示下老板如何处理,是否给老板送去,或顺便申请下是否给点奖励。
30楼 Sophia5678
引申一个题外话,如果员工主动把钱给领导,领导说,这是你中的奖,你收着,那员工应该怎么办?
爱的力量
@Sophia5678:那就收着啊!然后拿钱请大家HAPPY,一次,付款,然后说是领导请的。切忌独吞
Sophia5678
@爱的力量:哎,先收着,找机会贡献出来吧。
29楼 数星星的桔子
学习了,我觉得应该归公司所有,只是公司没有这方面的相当规定,案例中的人物,其实也设及到个人的职业素养问题。如果你是HR。如果她来你公司应聘,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录用。
爱的力量
@数星星的桔子:是的!这样的人,也不会做朋友的。太掉价啦!
数星星的桔子
@爱的力量:嗯嗯
28楼 WZ润锋
公司有规定就上缴,公司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27楼 安息灵魂
个人觉得这种抽奖应该属于个人所得,如果这位同事能拿出部分钱请公司同事吃顿饭,既解决了尴尬又得了好名声
26楼 人见人爱的桂花17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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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平凡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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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张宜航老诗VS韓鱂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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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鹧鸪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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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东莞HRxiaozeng
学习了,分享的真棒
21楼 刘许267
分享的真棒????!赞
20楼 夏家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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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菁菁0166
明白了,谢谢。
18楼 qinyu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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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大脸猫瑞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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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3ws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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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30417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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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周圳銮
《合同法》第404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物,应该转交委托人。从个人层面,也应该清楚自己定位和角色身份,不能因小失大
13楼 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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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rosemary898
学习了,谢谢分享
11楼 董慧
不至于因为奖品的归属就上劳动关系吧,我去,这个公司太LOW了,还给辞退信,补偿金都不止这么多吧,我不能理解这种事情还能上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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