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是近期比较有深度的一个,赞个! 最近忙,所以打卡也不齐了,不过也一直在关注牛人们的分享,谢! 当然个人关注最多的也是秉志哥李俊勇的回复,专业性很强,也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赞! 针对话题本人补充一点: 1、劳动关系确实是工作中最关系的一点。针对公司高层特别是CEO这个级别的可能会牵涉更多的因素进去。 2、企业在针对这方面问题的时候,企业的立场其实是最关键的(就象上述案例中,企业认为因为是CEO就不需要签订劳动,这是很不专业的体现,也会给公司后续处理带来更多的麻烦)。 3、个人分析意见如下: A、企业中除开董事会成员或顾问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主要是劳动关系),其它所有人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且都应该是劳动关系; B、CEO这个级别(上述案例中已经明确表示不是董事会成员)及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劳动关系出问题不一定完全是企业的责任。 比如CEO或总经理,从企业法上讲,你就是企业的具体管理者及执行者,公司内部所有的管理问题都是你的责任,无论下属有没有做到,CEO或总经理都是主要责任,所以那怕人力资源部没有跟你签订合同,你也应该为这个事情负责。而不能撇开自己的管理责任怪其它人。 比如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相关招聘和劳动关系方面的经理、主管岗位也具有上述同等责任,公司在没有想到或处理到的时候,你是有责任去完善、提醒或已书面的形式去完成本职工作范畴的工作。 4、所以,在处理上述案例的时候,企业是有责任,但相关人更具有直接责任。这是本身岗位职责的范畴内的,自己失职,怎能让企业去担责,那怕是法院也会从公司法等角度去考虑(具体要看律师的角度,当然很多律师在劳动关系处理上并没有那么专业)。 5、所以,如果企业已经书面等方式表示了CEO等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已经给公司处理这方面的问题埋了一下定时炸弹,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 6、企业的风险管理与防范是每个部门负责人及高层的首要责任,出现问题相关人必须担责,而不是某个部门的责任。 另:个人很认可三茅的发展,也认可在此分享的各位牛人!赞! 同时也希望更多牛人的分享的时候自己发的内容尽量专业点,不能误导新人。 (附:本人一直认为自己还不够优秀,所以一直在学习和积累,不过很愿意与大家交流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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