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不给经济补偿,闹到劳动仲裁并败诉的情况
学到的相关流程:
①讲明相关规定:在入职时就先讲明,劳动法和公司规定都有
②工作期间范围:试用期和转正后都可按相关规定处理
③提前告知期限:提前30天告知
④工作目标清晰:一定要尽可能量化工作指标,以作为数据指标
⑤不能胜任事实:用人部门一定要提出具体的工作事实
⑥培训换岗了否:是否培训?是否换岗?
⑦最终协商处理:HR不能“黑是黑白是白”地进行处理,一定要协调处理,尽量平衡各方,达到“共赢少输”的局面
处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事情,既要清楚法规规定,更要注重事实依据,既不能照搬法规条文,也不能满足员工的狮子大张口,也不能如某些领导那样一毛不拔,也不要迫使员工走上仲裁或诉讼的道路,要让员工和公司利益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和满足,要“共赢少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