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故意克扣工资,严重低于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我是否必须在收到工资起5日内提出异议? 2、若我在收到工资起5日内提出异议,但是公司依然没有补发工资,等离职之后再去仲裁或者诉讼钱还能要回来吗? 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了解楼主公司与员工签订是否有效或部分有效如下: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首先跟公司协商、沟通洽谈。最后没办法了打官司,仲裁、调节、诉讼等流程 3、赔偿公司需要补足这八个月的工资差额,另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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