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楼主是同种行业的,这种情况在整个行业中出现的频率很高,应该是很多企业的一个通病。要说不出现错误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是一件很小的事故,对公司来说也是一件幸事,没有造成更重大的事故。关于处罚和责任认定:1、车间主管负全责,车间主管没有具体指定人员关闭电源,没有确定的交接手续,在后面的时间内也没有打电话确定是否关闭电源,所以这位车间主管是位不称职的主管。2、加班那位员工负有责任,只需要加半小时班,他完全可以在白天的时间内把这半小时给挤出来,但是没有,只能说明他能力方全有问题,或是上班的时候没有分清工作的轻重缓急;更重要的一点,他加班完了,完全可以把电源关闭,但是他没有关闭电源,所以他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关于另外两个住公司的下属,他们没有责任。因为他们那里已经下班了,领导交待的事,他们去做是他们的情分,不去做也不是他们的本职,再说领导也没有具体说明是谁去关闭电源。关于处罚,公司承担所有损失,出现这种情况,说明公司的管理制度有很大的漏洞,公司为这些漏洞买单;车间主管和加班人员的处罚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决定,另要将此次事件在全厂公布,引起大家的重视,因为一个小的疏忽会带个公司很严重的损失,甚至会引起人员伤亡。平时公司应该多加强安全方面的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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