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是什么?是记录企业发放给劳动者的工资清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关于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法律规定如此,但实际工作中怎么操作?
首先,个人认为工资条是应该发放的,但具体怎么发,应该与HRM讨论后决定。毕竟800人的公司,打印、剪裁、再发放给每个人,可能做薪酬的同事至少需要近一周的时间,加上工资的核算、统计,那么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工作却占据了一半的工作时间,没必要。
1、 现代企业都提倡无纸化办公,如果全员办公都可达到无纸化,那么由员工提供个人邮箱,每月将工资条发到邮箱即可。如有退信,薪酬同事也马上可以补发。
2、 如果公司还无法实现全员无纸化,则由电脑办公的同事采用以上办法,另外的员工发放纸制工资条。
3、 第三个建议,还是受老妈单位的启发。制造行业一般在生产部门都会单独设一名助理,协助生产经理工作,同时负责生产部门工资的发放,相当于部门出纳。
工资条讨论至此,通过题主的提问,其实我更多地看到成年人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因为题主是用这样的词语来描述问题的,“已经有3年了”、“每次发工资的时候总会”、“按照公司的惯例,也就老板的意思”、“还要准确发放太麻烦”。基本上的工作可能都是习以为常,如果一旦改变,思维里的惰性会首先跳出来反抗。不想改变是固有的惯性思维,每个人都会有,但在惯性思维前面,身为HR应该先想想:考量我们工作的“法”是什么?说实话,在我工作之初,也很讨厌别人跟我讲什么法条、法理,因为似乎对我工作评判的标准就是老板的思路,不违背他的意愿就是OK的。但随着经历和阅历的增长,不得不承认,HR更多时候是老板对于法条认识的一把剑。如果你不提醒老板,那么将来公司的损失也许会更大。也许你会反驳,公司有法务,HR只是做好份内的事就好了,法律的事情交给法务。但是我想提醒:有没有注意过老板对法务的态度?多数情况下还是认可或态度谦逊的,对吗?所以如果你跟法务可以就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有讨论,那么老板对HR的态度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注意:在此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同事关系,不然结果有可怕的。
既然讲到法律法规,在我看来,题主要做的并不是“发不发工资条的问题”而是如何将薪酬结构进行合法合理的调整,让老板意识到。所以拆分工资总额,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类补助(可以一一列明)等。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总额做出特别说明,应包含哪些项目,对于工资条引发的用工风险可能就会降低。
另外,对于新HRM的到来,心态上还是要积极配合的,工作不是固化的,灵活地运用个人优势,有理有节、有法可循才能有更好的职业发展。
1楼 罐头村长
说得好,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