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一周辞退了一名培训助理,但是结果还是非常不错的,没有造成损失也没有非常不愉快,整个会谈过程还是非常顺利的,她是一名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又不相同,只是企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的理由必须充分,即说服被辞员工,也要避免后期有任何法律风险,会谈过程中的确需要记录或者保存一定的事实资料,这是站在公司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规避风险,企业的任何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基本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是一些潜在的因素也要做些考虑,那么考虑的角度就应该站在员工/外界的角度上,无论什么原由辞退员工,不应该无限度的伤害员工,不应该否定员工在职期间所付出的努力,也不应该单纯考虑赔偿损失问题,而一个企业的形象也在我们HR心目中占有很大的地位才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倡导人性化管理,离职管理过程中也尽量减少对员工的伤害,至少减少言语上的伤害!以上仅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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