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最长可休年休假为:上一年度年休假+本年度在职期间年休假! 为什么只算这两个自然年度?因为,超过一年未休的年休假,也超出了仲裁时效。 所以,如何处理未休年休假,个人建议:与该员工沟通辞退事宜,提前30天发出员工辞退说明。计算清楚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安排其在离职前休完,需要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书上注明并签字确认,不同意原则上视为员工主动放弃。 另外,须告知员工,在此之前自然年的未休年休假无法追溯。因为超过仲裁时效,即便员工去告也无效。这是最节省钱的做法。当然,如果公司不care这笔小钱,完全可以和员工协商,把这两年的未休年休假按照日工资的300%方式结算,补偿给员工。 ● 职工不休假是不是一定要发三倍工资? 虽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有规定三倍工资的事,但是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当员工主动提出不休年假时,不能拿3倍工资;而当用人单位因为工作情况征得职工同意,不安排休年假后,员工才可拿到3倍工资。而界定“自愿”的标准,就是用人单位能否提供书面证据证实“员工自愿”。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怎么理解?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是,这里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界定。12个月,可以是本单位,也可以是本单位和之前单位的合计。那在本单位和前单位之前,已经工作过的单位满12个月算不算呢?请大家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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