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情况
1、年前聘请的人事主管,工作4个月后因能力不行未能转正被辞退。
2、该前主管带走了自己所有的入职手续和离职手续。
3、离职后又找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
4、目前前主管要求仲裁:
第一:公司没有给她缴纳社保;
第二:要求赔偿加班费一万五左右;
第三:主张超过试用期一个月的薪资6000。
出了这种事情,我们首先要做好的就是自己边的工作。
二、对于这种事情处理态度
对于这种恶意回头咬的员工一定不能手软,要不后患无穷。本来HR就事务性工作居多,结果作为HR的从业人员居然还要趟这个混水,所以态度一定要强硬,绝不手软。这件事情让我想起来华为任正非的做法可以借鉴,他的爱将李大鹏出走创办同类公司,任正非就打了一场歼灭战,别人家的事非咱不论,但是这种明摆着的不职业、不道德的行为一定要0容忍。仲裁结果无论好坏,都要当做宣传材料大力宣传,让这位职业素养有待提高的同事知道做事的基本原则。
三、鸟儿从天空飞过依然留下痕迹
作为HR,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做好以下证据的收集工作。带走了入职手续和离职手续带不走,工作4个月的全部工作记录。
1、动员。
以和为贵。首先找和他关系的同事和他谈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毕竟对薄公堂对双方的社会影响都不太好。
2、入职手续证据
入职总有许多证据,比如,培训记录、入职登记表。
3、办公文具领用记录、报销记录
4、工资证据
工资如果是现金发放,肯定有签字记录表。如果是走的是卡,肯定有转账记录。这个是他工资金额的证明,
5、活动照片
对于公司活动、部门活动中他与公司、与其他员工的合照记录。
三、打铁尚需自身硬
作为一家公司,应该有自己完善的薪酬管理方案、制度、管理办法,所以,这个我们必须回望,如果自己有缺失,尽最大可能作好完善工作。
如果根本没有给大家缴纳社保,肯定会在仲裁中处于劣势。对方是品德问题,我们是制度和社会责任缺失问题。但是社保的缴纳与公司的实力直接正相关,楼主没提,我们不便多言。
四、改进办法
1、改善管理制度与程序。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件严肃的事情。真不晓得,为什么他要求签一个就签一个,为什么不回看一下档案资料呢?明明是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为什么不找出原件,即使你想用,也最多是个复印件。何况,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法律义务的重要依据,真心不明白,就怎么说签就新签一个。
2、建立劳动关系管理台账。入职相关信息,以及离职相关信息全面登记管理。不核实清楚、不记录完备,不结束。
3、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如果不能严肃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等事儿,未来还会出漏洞。所以,关于这件事情,一定要做好相关人员的处理工作,严明组织纪律。
4、加强入职管理。一个人都入职4个月才发现能力不行,这是不是反应过慢。根据劳动合同法这也不合规啊,最长三个月的试用期啊。
5、加强HR人员专业素养培养提升。对于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劳动合同及档案的管理太随意,必须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6、有实力支撑就完善社保缴纳体系。毕竟社保是对每个员工提供的基础的安全感,也是企业的责任。如果条件允许,把这个部分还是要尽快设计考虑。这是所有企业领导及员工的一项权益。
在这场仲裁中,企业与个人都不会有好结果。企业肯定要赔偿,只是赔偿数额的问题,而且在提供证据的过程中,其实也提供了企业未能缴纳社保、工作时间、月薪的证据。所以,企业要想打铁,就得有打铁的保障体系。作为员工,也不会有好结果,因为企业不会轻易吃亏,必然对这位员工的名誉会带来损失,对于他未来寻找下一份工作是设置了巨大的障碍,所以,双方和谈一下,看看有没有转机先。如果实在不行,企业和该员工都为自己的损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