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先不说他是不是盗走了人事资料,难道能证明一个人入职的信息只有入、离职手续、考勤吗?那么多同事不可以证明吗?公司没有摄像头吗?日常工作没有审批、报销、培训、开会等记录吗? 第二,社保应该什么时候缴纳?做为一个人事行政专员你应该知道吧?4个月了还不给缴纳,这是谁的问题? 第三,证明一个人不能胜任岗位的条件有哪些?当发现有不能胜任的人员时应该怎么去沟通,为什么会造成“资走资料,反咬一口”的后果呢?你和公司领导在处理这件事时都有问题! 至于制度的不建全,不完善,相信我在说上面几个问题时你就意识到了,如果贵公司从应聘、到入职、到试用期管理、到日常工作、培训、离职沟通、资料保存等各个环节都做细做完善、合理合法的话,怎么会让别人钻空子呢? 怎么解决?答案就在我的问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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