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这家公司时,我刚好28岁,3月入职,10月结婚,老板和我谈心,说现在是公司的关键期,希望你能暂缓要孩子的事,好好帮我几年,我同意了,当然不完全是因为老板的要求,而是自己本来也没打算早早要孩子,然后3年后,我怀孕,休假98天,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一切都没有变化,岗位还在,薪资还在,包括下属也还在;当然,我遇到了一个好老板,一个好的团队,有我的运气在里面,但是不排除我的努力也加分不少;如果我当初入职后半年的时间表现不佳,估计也不会有老板找我谈心让我帮他几年这一说了;如果我和团队相处不好,产假期间上位的下属应该不少,产后这个位置也不会轮到我了;对于文中的这位女士,我觉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欺骗都是不对的,影响一个人的诚信值,既然已经成功入职,那么说明企业是认可她的能力的,我觉得这个时候应该坦诚相待,毕竟这份工作来之不易,还是要珍惜,能够挽留就的挽留,所以建议和企业坦白隐瞒的情况,但是同时表明自己的心意,比如不会因为怀孕影响工作态度、影响工作效率,投机取巧、偷奸耍滑,甚至可以主动要求延长试用期以给企业更多时间观察自己的表现;这样的诚意拿出来,相信明事理的公司也不会过于为难和苛求;当然,如果老板的确不能接受,担忧的理由以利益为先的话,那还是另谋高就吧;毕竟,工作是要用心去做的,如果三观不合,很难做开心,也很难做出色;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