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个公司遇到过一个实习生,入职时候填写未婚。年纪很小,刚转正说怀孕了要请婚假和病假保胎。你在逗我吗? 后来发现,大学时候她就结婚,入职时候隐瞒了婚姻状况。最后还是被公司out了。 一般能为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并且有意愿今后继续服务的,我觉得婚假产假是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你要员工创造价值,连婚假产假都不愿意承担。这样的公司在企业文化和人性化管理上是有问题的。 但是现在有很多员工利用了企业的这一宽容,并不是因为需要保胎而让医院混病假,从而造成了企业对女员工谈孕色变。 对于这个案例,我觉得既然一开始就错了,那么将错就错。 但是后续你必须用一个个的谎言去圆你原来的谎言。 比如已婚已育不代表我不能离婚。我再婚不代表我不能再生。只是用谎言圆谎言的过程是很痛苦的,你要骗得了自己才能骗别人。 但是我一般不鼓励也不喜欢这样的谎言。我觉得面试就说清楚,一年内没有婚育打算。如果企业和员工都是诚信的人,那么我相信企业不会因为这点婚假产假就放弃人才的。但是如果企业是觉得婚假产假最好都不要负责。那么这样的企业我觉得不去也罢。现在是婚假产假,以后各种员工福利,企业也是能逃则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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