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天打卡提出的“员工家属生病请长假,批不批”的问题,可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与体现,特提出以下若干意见或建议与三茅的同仁们共同商榷。
一、企业管理制度的约定
既然是企业的员工,就必须严格履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管理制度,
1、根据我的初步了解,国家没有对事假作出明确的回答,只是需要企业在具体的事假中作出规定就可以了;作为一般性的企业,对于事假可是有相关的规定,其具体的管理制度中要明确明确那些情况可以请,那些情况不可以请,具体请几天,谁审批等具体相关的事宜。。
2、在考虑过程中,经了解确认此请假不是员工自己的事,而是员工家属的事,这不是事假优先考虑的情况。
3、事假的时间也是有约定的,如五天、十天等,而他(她)是请十五天,这显然超过了车间或部门的管理、审批权限,这让管理者很为难啊,如何处理只能协商解决。
二、确认员工请假的期限
企业必须通过管理部门对其的相关询问,明确家属生病的具体情况,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1、了解家属的具体病因、病情,严重程度,是否在当地就诊,是否需要陪护,这一系列问题必须事先询问清楚。
2、还需要与当事的医生联系,了解其家属的病情到底如何(严重与否),以确认是否需要陪护如此多的时间。
3、根据以上几点,必须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各种突发情况或问题,结合企业的管理制度与规定,是否给予超企业规定的事假。
三、人性化管理需要宽容
对于家庭成员(小孩)生病的请长假,这事虽小但关系到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处理,也是关系到企业的文化是否能够普惠制,让员工也能在企业的创新、发展中得到充分的实惠。
1、作为企业,虽然有对事假的相关规定或规范,但考虑到员工家属生重病这一事实,是否可以考虑:制度外开恩,让员工给予特例。
2、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也要从自我的角度来深思:如果是我的家属生病,是否会让企业准假。
3、为了企业的声誉,也为了企业的文化氛围更好,是否可以在综合分析各种因素的前提下给予解决。
总之,本次员工家属提出的请事假虽然有些例外,但考虑到企业的声誉、影响、企业的文化、帮扶,必须在特例的情况下,经公司上下的协商,由总经理的特批,让员工在企业的关爱下得到精神上的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