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这个案例,只想发出一句感慨,既然有缘成为同事,何不好聚好散。考虑各种办法迫使员工离职,本来这个做法就有点不齿,居然还收到了成效,只能说员工的维权意识太薄弱,难怪公司会变本加厉,不想付出一点代价就让员工离职。
公司如果真的经营不善,导致要进行大幅的减少人员,如果不想在经济上补偿员工,应该分步骤有计划的进行,最好有成立专项小组来操作。目的只能订立为尽量的减少赔偿的金额。第一步可以开诚布公的告知员工公司的现状,砍掉福利,加薪晋升统统没有,也表态同意让优秀的人才外出寻找更好的平台,甚至可以推荐人才去更好的额公司就职,这样子让一批人主动离职!第二步,合并部门,撤销一些边缘部门,将人员合并,其中按照合同法中的订立时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进行岗位调整,员工如果不愿意可以解除合同,公司尽量出台一个低于劳动法的赔偿标准,与员工沟通表达公司的诚意和抱歉,比如赔偿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同意的员工解除,不同意的员工暂时留着,第三步:召开职工大会,出台薪资调整方案,就公司情况将所有的员工薪资降低几个百分点,告知员工为保证员工有工资可发,全员降低薪水,呼吁员工和公司一起渡过难关。之后让员工一个个签字同意薪资调整方案,这个过程中,在意薪资的观望状态的会走一批。第四批:表现不好,不是关键岗位的员工,可以再次约谈,略提高赔偿标准协商解除。这个过程中,公司应该摆出负责而又支付能力不足的态度,真诚的与员工沟通,取得员工的理解,让减少员工在融洽的氛围中进行,反之,员工会有不满得情绪,如果矛盾激化,员工拿起法律的武器,公司要付出的违法成本更高了!
减员要有计划,考虑合法合情,公司要摆正态度,公开信息,设置交流沟通平台!个人建议,可能不够专业!需要向大家多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