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本期话题,其实觉得题主的问题挺矛盾的,从题主公司之前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的方式看,题主公司是一家很主观的公司,处理事情有点霸王条款,既然把大部分员工逼迫走了,在这里又问平级调岗需不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合不合理,实在是矛盾至极,按题主公司一贯作风感觉即使员工不同意照样能有“各种方式”对待不服从的员工,所以个人觉得题主的问题是一个伪命题。 如果题主公司一开始就考虑员工诉求,我觉得最开始公司应该做到不是想办法逼迫员工主动离职而不补偿,我觉得首要应该是做一个岗位梳理,看看哪些岗位的人员确实是混日子,哪些员工还有发展潜力,先进行分类,再进行培训调岗,合适留不合适走,帮助员工再就业,给员工缓冲时间,其实大部分员工可能会因为公司环境确实不好,选择另谋出路,剩余少部分不太配合的,了解实际情况,分别对待。比如就是在公司混日子,即使公司经营效果良好时也在混日子的员工,我觉得也没必要调岗,直接协商离职反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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