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 程
第一条 各部门申请职位空缺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审查与批准
第三条 调查相关行业有关招聘职位的雇佣条件,包括薪金、福利、
学习、 发展等。
第四条 确定本公司可以提供的雇佣条件
第五条 确定招聘来源,包括从何处招聘、对谁招聘。
第六条 确定招聘渠道,包括招聘广告、人才网站、人才市场、猎头
公司、主动约见、内部推荐等。
第七条 确定招聘方式,包括面试、笔试、情景模拟、答问考查应聘
者的工作能力。
第八条 确定负责招聘的部门主管、人员及对招聘的岗位要求。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料筛选,列出适合公司及岗位要求的人员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对列出人员分别进行通知,安排会见(第一次会
见),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能力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本人到公司工作的意愿度,并说明雇佣条件。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向合格者发出通知,对落聘者发以感谢信,并
将资料加入公司人才储备库。
第十二条 安排合格者到公司参加会见(第二次会见),由负责招聘
的部门经理及人员进行面试,观察其是否部门团队的要求
及是否与团队风格相匹配,详细说明其工作范围、工作职
责、任务目标及其他需告之的部门情况,并了解受聘人员
的其他要求与愿望。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二次面试结果及部门会见反馈意见,向录
用的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并告之报到需携带的个人资料
及体检指定医院。
第十四条 应聘者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检查。
第十五条 录用者携带体检证明报告及个人资料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并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六条 安排录用人员接受公司文化、制度的岗前培训。
第十七条 经培训合格后向部门经理报到。
第十八条 受聘者开始试用期1个月至3个月,并由人力资源部及其部门主管拟订试用计划,试用期满(或提前),部门主管向人力资源部通报是否正式任用并填写试用考察结果。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其试用期各方面反馈情况,发出试用期满通知书,转为正式员工或延长试用期或不予转正(试用不合格)
程 序
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申请
↓
人力资源定编调查、审核
↓
总经理批准
↓
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计划、费用预算
↓
总经理批准
↓
人力资源部从财务领取广告费用
↓
向社会及公司内部发出招聘广告
↓
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材料
↓
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料筛选
↓
人力资源部面试(第一次会见)
↓
人力资源部整理应聘材料
↓
负责招聘的部门主管、人员深入面试(第二次面试)
↓
应聘材料真实性核对与经历评估
↓
对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
↓
录用者体检
↓
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
↓
录用,进入公司试用期
↓
对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
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拟订试用计划,培训、考核并记录
↓
用人部门试用期满考核并提出去留意见
↓
人力资源部下达正式录用通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