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信,HR应该注意什么?
【今日话题】专精部分模块的管理者如何做好人力资源全盘管理工作?
【案例详情】
王某是上海某公司的员工,由于家庭原因,他向公司提出辞职。辞职信从头到尾都是打印的,企业也很快的给他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日,张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说辞职信上没有本人的签名,要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请问,张某能否得到支持?
【案例解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因为王某的辞职还是公司的辞退造成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上海某公司应当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承担举证责任,但由于辞职信上的名字是打印上去的,公司因无法举证辞职信为张某本人所提交而承担违法解雇的不利后果。最终裁决公司违法解雇,向张某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员工请假未获批准后不上班,公司有权开除吗?
【今日话题】专精部分模块的管理者如何做好人力资源全盘管理工作?
【案例详情】
2016年 6月,赵某大学毕业后,在某生产制造型企业任职生产计划专员。2016年11月份,赵某以家里有事为由,递交15天的请假单,随后离开了公司。三天后,生产部经理未见刘某上班,反馈相关信息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与赵某联系,赵某的手机一直关机。公司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员工请假需经领导批准,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对赵某做出因自动离职,并终止劳动关系的处理。赵某得知后,将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赵某的申请会得到仲裁委员会的认同吗?请结合本案例分析,员工请假未获批准后不上班,公司有权开除吗?
【案例解析】
赵某的申请不会得到仲裁委员会的认同,员工请假未获批准后不上班,公司有权开除。本案例中,赵某认为,他是交了事假单之后才离开公司的,现在公司以其自动离职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因此,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事实上,赵某提交事假单,在领导没有同意的前提下,赵某就休假,不属于正常的请假休息情况。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赵某多次联系,都没有联系上。公司在与赵某联系不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对赵某做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是合情合理的。此外,一般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的审批权限按照请假的时间有相应规定。因此本案例中,由于赵某的请假时间较长(15天),考勤的审批的权限应该是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部门总经理。
1楼 Fiona97849
王某?张某?混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