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表现不优秀,是否可以扣除工资?
很多时候都会有不少的员工会让我们的老板、领导甚至同事都感觉是很是愤恨!按道理,只要不是违法乱纪,我们应该为公司做事,穿公司的钱!而有的同志就是穿公司钱,不给公司做事!甚至还捣乱,给你增添不少麻烦事!
鲁迅先生在《孔乙己》中对孔乙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觉得对这样无志气的人是无奈,但又对其处境表示同情,又对起不自我改变而愤怒。就如题主说的一样,同在一部部门,大家各尽职责,同为完成工作任务,以自己的努力正当挣自己的工资,多好?非要让公司来处罚既没面子也没里子!让大家都不喜欢。
对于这种人,当然一定要进行处理。而且一定要合法处理!
一、确认自己是否有处罚的权利
一般来说自己是否有处罚的权利,我们必须要搞清楚!在国家律法上来,从2008年1月15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除起我们作为企业来说已经没有进行处罚的凭据。但也没有律法说企业不能处罚员工。
1 、对于工资我们不能扣除,但可以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略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手段一:可以要求对损失进行赔偿只要在每月工资中扣除部分不超20%剩余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只不过经济损失一般应该是可以量化的直接损失,不能包括间接损失。
2、对于员工还是可以进行管理的——有效的规章制度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分别在第四条对用人单位建立规章制度进行了规定!只是劳动合同法说得更加的详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这个告诉我们,要想让我们的规章制度在法制上有效,那么就必须:内容合法、经民主程序、向劳动者公示。
手段二:制定有关处罚管理的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向劳动者公示,则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我们企业进行内部管理的依据。
所以,在企业内部的奖惩制度那么是可以制定并能够产生有法律认可的管理效果的!
3、让我们的刀有效,自问自己几个问题?
一是你的处罚是扣工资吗?不是就行!
二是你的处罚制度有效吗?该员工是否知晓。知晓则对他有效!
三是该员工的违章乱纪行为属实,有证据吗?有则可对应处罚有效。
四是处罚该员工行为的后果,我们有应对方略吗?有的人心里会憋祸出来,你有应对方法吗!有你可以实施!
搞清楚这几个问题,那么你可以着手处罚进行规范管理了。
二、对员工处罚我们公司一般有以下方式
1、规章奖惩内容
在公司的《奖惩制度》里我们一般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的处分种类如下:
警告:书面检讨,以求自戒;
记过:书面检讨,以其对应时间应生产效益进行核算造成损失进行分次赔偿(一般以等价交换原则,以等同或高于同期工资金额的价值交换结果进行核算,保证法定的最低工资)。
降级:书面检讨,降低其薪级或调整其岗位。处以降级的员工,在原岗位上继续任职的,薪级降低1-2级,薪档不变,降级期限一般为六至十二个月;调整到岗级较低的岗位的,重新定级定档;
留用察看:察看期限一般为三至十二个月。留用察看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留用察看期满以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留用,工资待遇按“降级”处理;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纪,是指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应予以处分的行为。处分经审批决定后应在公司范围内公告执行,处分决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载入本人档案。公司在对员工给予处分的同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适当经济考核。
当然如几次警告可换记过,几次记过可进行其他什么处理可以进行规定。
小结:一是需要我们签订劳动有关待遇部分时,将薪酬含两个部分一是基础部分,二是可变动部分,并约定可随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浮动。二是我们在设立公司薪酬制度时一定要将工资做得宽泛些,在进行有效的德能勤务绩考核时以规章制度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可以进行降档级!
2、反奖励或乐捐
一般我们也不提倡如何严格的处罚,但我们必须要对某种行为表明不欢迎的态度。在我们企业喜欢进行反奖。对于如抓到的违纪等行为必须要求其进行某些表示。如:迟到必须在会议上进行节目表演;做工作外事情耽误工作的要为办公楼、卫生间等进行无偿清洁;必须做维护团队建设的活动如组织聚餐等。
总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是我们的目的。以小错累积按劳动合同法的终极处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合同;以工资支付条例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进行处罚。才是有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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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沙罗cc
学习了
18楼 匆匆学子
学习了,具体操作还得好好琢磨
17楼 苏悠雅
谢谢分享
16楼 Angel20151314
很实用,谢谢东哥分享。
15楼 Miss一点儿李倩
#赞赏# 东哥思路十分落地,可以拿来就用,赞!不过,这句话有笔误啊“又对起不自我改变而愤怒。”
阿东1976刘世东
@Miss一点儿李倩:受教啊!谢谢!
14楼 金万两02237
感觉四个自我提问非常有效!
简单实用!
阿东1976刘世东
@金万两02237:谢谢肯定!
13楼 伊里丝42692
谢谢分享!
阿东1976刘世东
@伊里丝42692:三流光临!
阿东1976刘世东
@伊里丝42692:感谢!
12楼 巧思成文周敬文
不断自我发问,提醒得非常棒
阿东1976刘世东
@巧思成文:谢谢h
11楼 cat520
员工的每一次过错都写检讨,并存档。这是最有力的证据。
阿东1976刘世东
@cat520:这是一个方法!
10楼 小和尚
学习
阿东1976刘世东
@小和尚:希望有帮助!
9楼 大力水手01855
老师,你们公司的奖惩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可以分享下吗?谢谢
阿东1976刘世东
@大力水手01855:奖惩制度哪有什么法律依据!只是要程序合法!如经工委讨论通过,组织其学习有签到或进行公示等的签字或公示照片等就是依据!!
8楼 炯炯Joan
谢谢分享
阿东1976刘世东
@炯炯Joan:谢谢光临!
7楼 nevugu
有道理啊
阿东1976刘世东
@nevugu:感谢肯定!
6楼 LNSBDHR
观点很好,赞同,谢谢分享
阿东1976刘世东
@LNSBDHR:同赞!一起讨论!
5楼 喷火的木棉16122215
谢谢分享,学习了
阿东1976刘世东
@喷火的木棉16122215:有时分享也是乐趣,只是希望你人的赞同!
4楼 一鼻子灰
很全面了,制度的培训以及落实都考虑到了,剩下的就应该是执行以及看效果修订了。谢谢分享,学习了
阿东1976刘世东
@一鼻子灰:要有效必须在法规之下才能有效!
3楼 小穆鑫
学习了
阿东1976刘世东
@小穆鑫:感谢光临!
2楼 黑哥晓伟
学习了!
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改善!
阿东1976刘世东
@黑哥晓伟:是这个道理!只是需要注意处罚的有效性!要让人心服口服很不容易!!
1楼 幸福真的很简单
每天早上的学习主题,我愿听你说,学习着慢慢提高,谢谢老师。
阿东1976刘世东
@幸福真的很简单:希望能共同进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