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期限:
1、原则上自培训之日起计算。
2、只有专业技术培训才可以约定服务期。在劳动法领域,培训有两种,一种是职业培训,另一种是专业技术培训。
二、是不是劳动者提前离职都属于违反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故在服务期内,单位也要依法履行各项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及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避免给劳动者落下把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提前解约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服务期。
三、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故违约金的上限就是单位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假如服务期是1年,培训费用是6千元,等分到服务期内是每月500元培训费。已经履行了3个月的服务期了,还未履行的服务期是9个月,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