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公司进行了2013年的员工满意度调查。由于个人一直在跟进此过程,在对调查表进行分析时发现很多常识性问题未能贯彻到员工脑海中。现借助此平台给大家分享有关人力资源的一些简单问题。
一、试用期问题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返厂员工再签劳动合同时不存在试用期)。
二、年假问题
有很多员工会问到自己的年假问题。例如:“我们部门比我入职晚的都有年假,而我为什么没有年假?”“年假和入职的早晚没有关系,年假是和员工的工龄挂钩的。部门其他同事入职晚,如果外部工龄1年以上,入职时就开始享受年假。如果自己在公司是第一份正式工作,要到一年以后才能开始享受年假。”
针对此类问题现将有关规定给大家列出,以供大家参考。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工作的年限是指正式参加工作开始,一般以缴纳社保为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全勤奖问题
满意度调查过程中有员工问到“我请的是有薪病假为什么要扣全勤奖?”“全勤奖是奖金,属薪资以外的奖励。有新病假是指不扣薪资,并不包括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