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目前正在开人,业务口的以业绩说话,员工业绩不好,就没有提成拿的话工资就不高,即使不开他,他在这里赚不到钱也会自己提出离职,这一岗位的人员比较好开,主要是职能口的人员不好处理。与员工面谈解雇时,员工的维权意识也非常之强,解雇他可以但要求按劳动法走进行补偿,可偏偏我们公司是“人要解雇,但是没有补偿”,且这些人也的确没有违反什么大的规定,心态也还是不错的,这就让我们HR头痛。所以好说话一点的就自己走了也没有什么补偿,不好说话一点的就去劳动局告公司!老板的理念是告了再说! 面对这种员工没有什么大的过错,被公司解雇,且公司不给一份钱补偿的情况,我们有时会跟用人部门说有点部门的经费去补偿一下,但不是每个部门的都有经费,也不是每个部门都老大都会同意用经费,他们认为这个本人都属于公司的出的,跟他们的经费没有关系的!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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