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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员工能“开心入职、快乐工作、笑着离职”是HR们“想象”的较高境界,但实际中众多的离职情形中真正“笑着离职”的屈指可数,相反,离职会给我们惹来一大推麻烦事,到了这时我们往往还不能“长吁一口气”,包括履行所谓的离职“附随义务”,为了把离职工作做得更完美,还要走好这“最后半公里”。
附随义务:随着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尽管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随之消灭,但又将产生一系列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如用人单位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员工要办理工作交接等,因此,附随义务实际上有可能跨越劳动关系消灭之日的界限,离职了,双方还有14项任务对号入座,需要办理的尽快处理妥当,否则,好聚不能好散,会引起心的麻烦。
这是劳动用工管理的最后一步,我们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承担的附随义务作了梳理和总结,以下分别讲解。当然,HR在这个阶段还有其它一些工作要做,如员工离职的预警机制,和离职员工加强沟通交流、实行人性化管理等等,这些都是HR比较擅长的,这里不作探讨。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附随义务
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经济补偿金
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
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终止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
伤残待遇
1、伤残等级为五级、六级的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37条)
医疗补助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同时还应当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
2、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详见医疗补助金章节讲解)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确认是否与员工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或是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则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依约定按月给予离职员工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
档案关系转移
十五日内为将劳动者本人档案转移至地方劳动部门或劳动力交流市场。(《劳动合同法》第50条)
社保关系转移
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劳动合同法》第50条)
退休手续办理
劳动者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劳动关系仍延续。(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
退回物品及有关证件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劳动合同法》第84条)
离职证明
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50条)
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附随义务
工作交接
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
保守商业秘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签有保密协议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根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应当保守秘密。(《劳动合同法》第23条)
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条款的,应当按照竞业限制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劳动合同法》第24条)
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以后,用人单位需要保存劳动者的材料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单
书面记录且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日常管理资料
有劳动者签字认可的考勤类、加班类、奖惩类、考核类、用工管理类资料。因为我国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在“谁主张谁举证”的基础上作出了倾向于劳动者的规定,即“谁作为谁举证”,“谁存证谁举证”相结合的原则来决定。这样,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据此,用人单位至少应当保存一年(建议保存两年)自己掌握和管理的证明材料,这也成为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
离职证明资料
对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一定要长期保存,否则用人单位很可能会在劳动争议中承担不利后果。
这些工作做好了,才能真正的做到“好聚好散”。
2楼 史努比97977
这篇文章受益良多啊!
1楼 JOJOYEAH
关于档案关系转移,我们这边一般的小公司好像都没有接触过档案,新员工入职也没有提过档案相关的事情,离职就更没有了,这样有问题吗?
大库三支笔黄震
@JOJOYEAH:档案关系转移一般在国企涉及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