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总理一句“互联网+”,遍及中国的互联网热潮席卷全国的各行各业,创业门槛之低、风投们的狂热吹捧,让每一个IDEA都成为了变现的可能。但是,个人认为不论哪个行业的兴起与低落,HR却是一样的存在。从过去传统行业的劳资管理、到现在的战略性人力资源,HR们的角色虽然背锅无数,却依然坚挺。为什么?因为企业的组成,除各类办公设备、机器等固定资产外,最大的组成就是人。那么,人在HR在,人走HR送,或许就是这么个道理。 那么,对于即将倒闭的企业,HR到底应该做什么? 一、安置员工 对于即将倒闭的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员工安置。首先,如何向员工说明企业状况,记得之前有领导问过我,HR在企业中是怎样的角度。我个人觉得,HR在企业中就是员工与企业间的纽带,向员工合理客观传达企业的信息,向企业公正反映员工的态度,将两者置于相对公平的天平两边,便是HR的全部工作。对于倒闭的企业,向员工说明企业的经营状况,虽然没有CEO的效力强,但至少要告知员工企业的真相。 其次,关于小蓝bulegogo之前一度拖欠员工的问题,与企业高管确认财务状况,确认员工何时可领到工资,并建议高管正式做出承诺。另外,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理想的状态是帮助员工争取合法的利益保护,如果企业不能承诺或无力兑现,对于员工关于劳动仲裁的咨询,则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尽可能帮忙员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因为在整个事件中,或许员工的受害程度不比高管轻多少。 对于员工社保、公积金转交等问题,也可保证员工能够顺利与新公司进行对接,而不影响员工新企业的增员与员工社保的对接。毕竟,这些事务本来就是HR的职责范围。 二、办公变现 各类办公设备,如技术类企业,常用的办公设备无非就是桌椅、电脑、打印机各类设备,所以尽可能联系到回收公司,将公司的损失减少。目前对于二手设备回收的APP或公司也有一些,还可以联系物业也可提供一些回收公司供比较与参考。 其次,对于公司内其他事务,比如租用办公室、物业等其他相关的行政事务,如果公司原本设立行政部门的,HR可协助其完成,如果一直由HR部门兼管,则需要与相关部门作好工作交接。比如确认好变卖家具、设备时,出门条的能否随时开办问题;对于办公室租期及物业费用的交办,何时到期、如何办理退租等。总之,职责范围的的事情,还是要清楚地交办完成,认真工作无论企业处理何种状态。 三、企业清算 对于企业清算问题,大多数企业HR很少遇到,那么,在企业清算中HR需要做什么?以下来自百度百科关于企业解散清算时的相应程序,大家可参考学习。 如果HR在公司中已担任高管职务或成为企业股东,上述责任及工作一定要配合清算机构或相关部门。 另外,如果HR无需进行清算组,对于解散清算时应准备的文件中,HR的责任即清晰准确地提供“欠发欠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税费等情况”。 总之,在企业倒闭前,如果作为HR你还坚守着岗位,那么以上工作必须认真对待。无论你心有多么不甘,这些都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对于接近管理中心的你,有预见性的离开,我也持肯定态度,毕竟HR也需要生活、也需要更好的职业发展。所以无论哪种情况,在其位谋其政,坚守住职业道德,路才能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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