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这个打卡内容,我的内心很亢奋,为什么?因为我之前就遇到一个企业就是这么干的,结果受苦受累永远都是万年不变背锅侠--HR。
案例一,X公司X部门主管,刚开始谈薪酬转正后是10.5万,其中月度20%年终考核发放,2017.4月份此人离职,据了解上上年即2015年底的20%预留工资老板以各种理由未发放,当时考虑到自己是新人也没有好意思要,结果2016年亦是,所谓的年终预留工资/年终预留奖金能被扣为0?万年不变背锅侠上场,以各种理由说###,多余的话就不说了,可想而知信用已为零。据我所知至今未要回。。。因为没有证据。。月度一直都是按照80%发的,劳动合同也是基础标配款文字,银行流水也查不出来什么证据。
案例二,x公司x部门老员工一枚,在司工作10年,最后一年回家休产假,怀孕生娃后因家庭原因离职,上年的年终预留老板亦不想发,该员工心有些累,算是受伤了,于是一纸书送至有关部门,终于要回来了自己的东西。
在这个过程中HR充当灌迷魂汤、打马虎眼、眼线、等等角色不赘述,为什么这么写出来,虽然没有写名字。但是发生在身边的真人真事,年终奖对于有些企业是调剂品,对于有些员工或者企业他是妥妥的苦命钱,虽然名字差不多。
表明的立场就是,1.对于企业,要在不损害自身声誉及流失率、满意度的情况下定制合理的年终奖,如果有离职不发放的,请保留证据。
对于员工,要清楚这个年终奖是提成的预留?工资的预留?还是老板额外发放的东东?是你的,保留证据拿回来,不是你的也不要勉强,毕竟拿了不该拿的钱也不会一下子有多富有,反而惹的一身骚。仅此个人看法,貌似与打卡内容无关,可也算是年终奖的一个特殊案例,仅此匿名分享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