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组织结构形成一个系统整体,有效、顺利、合理的发挥作用,需要知道组织工作的实施原则。
(一)管理系统一元化原则
一个管理人员所能指挥、监督的人数是有限的。管辖人数的多少应根据下级的分散程度、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工作内容、下级的能力、上级的能力、标准化程度等条件来确定。一般来说,从事日常工作可管辖15~30人;从事内容多变、经常需要做出决定的工作,可管辖3~7人。
(二)明确责任和权限原则
1、责任和权限的定义。所谓责任,是指必须完成与职务相对称的工作义务。所谓权限,只是完成责任时可以在一定限度内自由行驶的权力。责任就是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的程度,权限就是完成工作职责时,应采取什么方法、利用什么手段、通过什么途径去实现目标。责任与权限时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不应授予不带责任的权限,也不应当行驶没有权限的责任。为了履行职务,必须明确每个人应付的责任,同时也必须授予应有的权限。
2、明确责任和权限。管理人员(上级)应尽可能把责任委托给下级,并授予所需的权限,这种组织就有灵活性,有利于下属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当然上级也要注意,即使已把责任和权限委托给了下级,也应当负起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不能一推了之。
(三)先定岗再定员原则
定编、定岗、定员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最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
1、定编,是指企业组织结构模式的选择以及各层级职能和业务部门的设置。
2、定岗,是在对部门职能进行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将工作具体划分为若干模块,从而构成本部门工作的基本单元——工作岗位的过程。
3、定员,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按一定素质要求,为工作岗位配备各类人员所预先规定的限额。
一般来说,企业首先应当确定组织结构,然后确定工作岗位,再配备人员。岗位依工作而存在,人员依岗位而配备。
(四)合理分配职责原则
各级主管在分配工作、划分职责范围时,必须避免重复、遗漏、含糊不清等情况的出现。同时还应做到:将相近的工作归纳起来进行分析;分配工作时要具体、明确;每一项工作都不要分的过细,而应由许多下级一起承担;量才使用,任人唯贤;经常检查,拾遗补缺,以防出现工作上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