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 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1号:
(十)
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农村转移劳动人口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可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对在农村常住并处于无地无业状态的劳动人口,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为其在农村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省人力社保厅牵头)
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之前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50%计算,作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年限。
PS:考虑到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村户籍人口的福利。(省人力社保厅牵头)
1楼 微习惯
这个政策是全国的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