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快到期,发生了“工伤”怎么处理?
【今日话题】HR如何更好的推行无纸化办公,规避法律风险?
【案例详情】
公司员工将于3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原准备与其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员工称他在3月15日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目前在家养病。员工提交了病假单以及交通事故证明文件(上面写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需要”)。那么公司接下来应该怎么做?需要为员工做工伤认定吗?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案例解析】
根据规定,员工在上下班路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为工伤。认定工伤的关键性因素如下:一、上下班路途中;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员工本人在事故中为非主要责任。您提到的员工提交的交通事故证明文件是扣留机动车的单据,该单据只能证明员工在上班路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具体是否工伤还要看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这就需要等后续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认定的结果是员工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那么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此时建议公司向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员工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属于主要责任,那就不需要做工伤认定的申请了。
在该道路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之前,建议公司先按照病假处理,发放病假工资。等到员工被认定工伤后,再按照停工留薪期的标准补发放工资差额。关于员工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问题:如果截至3月31日员工仍在请病假(处于医疗期),劳动合同依法自动续延。公司可以向员工发放书面通知,通知劳动合同自动续延。但是,由于员工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还不确定,故建议不要写明是由于什么原因续延,只写续延到相应情形消失即可。
在校大学生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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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情】
王同学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课余时间到某公司从事兼职工作,工作超时没有加班工资,在上岗前一周的培训也没有工资。不像其它的正式员工一样,什么都有。王同学就觉得很不公平,找到老板理论这事,老板说:“你是在校大学生兼职,跟他们正式员工能一样吗?”那么,请问在校大学生兼职,能受劳动法保护,跟其他正式员工一样待遇吗?
【案例解析】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劳动方面有直接和具体的规定。按照目前国家劳动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即从事兼职的在校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并不是全部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必与其签订《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合同,也不必为其购买社保。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从事兼职的在校生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从事兼职的在校生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并不得有收取押金等违法行为。即除了用人单位可以不为从事兼职的在校生缴纳社会保险之外,用人单位和在校生双方都要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和约束。比如出现工伤事故,要比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劳动者要保守商业秘密等等。另外,在上岗前的培训期间应当发给工资或发给一定的生活费才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