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第36号令《企业年金办法》正式实施。原文内容的详细条款,可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方网站的“政策法规·法律法规·规章 ”查阅。
下面,我们一起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一、知识科普
在解读《企业年金办法》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社会保险简称的概念知识作一个初步的了解,如图所示:
由图可知,以下简称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分别是: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住房公积金
“五险二金”=“五险一金”+企业年金
“六险一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
“六险二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
其中,“五险一金”是强制性的,而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二项属于非强制性的。
二、全文框架
《企业年金办法》全文框架,就是全文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章 企业年金基金筹集
第四章 账户管理
第五章 企业年金待遇
第六章 管理监督
第七章 附则
HR管理者,从这七个方面的框架内容,就可以知道《企业年金办法》该如何在本企业做解读、宣贯、推动、执行和操作。
三、归属性质
《企业年金办法》是一部非刚性的法律文件,即非强制执行的文件,而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可以理解为:
第一,在建立《企业年金办法》之前,必须是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法》是一部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
第二,企业有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加入这家企业的员工,就可以参加《企业年金》。
第三,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加入这家企业的员工,就无法参加《企业年金》,而不论员工原来是否有参加《企业年金》。
招聘本身是一种双向选择的过程。从2018年2月1日起,人才在选择企业的时候,就多了一项要求,即考虑该企业是否有参加《企业年金》,以此比较哪家企业给出的待遇条件更优越。或许企业的许多条件都很好,唯独企业没有《企业年金》,而不被人才看中,也是很有可能的。
四、参加资格
谁可以参加《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办法》的第八条有规定: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这一条与《社会保险法》的文件规定不同,企业参加社保是强制性的,并且是从建立了劳动关系之日起的。比如说,员工的试用期为6个月,那么,入职之日起,社保缴纳时间的计算已经开始,而企业年金的缴纳时间计算需要等到其试用期满转正之后起算。
还可以理解为:如果遇到员工因试用期不合格被淘汰的,则企业年金也就不缴纳了。
这里再强调一下:企业有参加社会保险,如果遇到员工本人不愿意参加,请务必不予同意(因为,很难说清楚是谁的责任),只能依法强制执行。而企业有建立《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如果遇到员工本人不愿意参加,则可予以同意,按本企业的《企业年金实施方案》操作即可。
五、法律效力
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账户,具有法律效力的,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走“民主程序”制定:
(1)起草本企业《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2)将《企业年金实施方案》递交于员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讨论;
(3)收集员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正,形成最终稿;
(4)将《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最终稿形成之后的文件,在10天内上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5)在企业内部发布、公布和解释《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6)与参加的员工订立有关协议;
(7)将所有过程文件和结果文件,均取样保存,以备追溯和佐证。
2、变更:如果需要重新修改《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重新走一边上述流程。
3、终止:
(1)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终止,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的第十二条。
(2) 员工个人《企业年金》的终止,则依据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六、如何缴纳
1、缴费总额:没有强制规定个人与企业的各自比例,但是有总额比例的限制。
对于企业和员工各自比例为多少?答案是:可以协商处理。比如说:
(1)企业为8%+员工为4%=12%(总合计比例=12%的上限);
(2)企业为6%+员工为6%=12%(总合计比例=12%的上限);
(3)企业为6%+员工为4%=10%(总合计比例<12%的上限);
(4)企业为8%+员工为0%=8%(总合计比例<12%的上限)。
这几种比例的选择,都有本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仅供参考。
2、缴费方式:可以在员工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3、中止缴费:依据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七、账户管理
1、企业为员工开设《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不论是个人缴费,还是企业缴费的企业年金,都是记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自开始之日起,就是属于员工个人的权益。
2、由于企业缴费的部分,也是计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因此,给予企业一个权力,即可以约定年限和归属比例。比如说,缴费不满一年的归属为零,满一年的归属10%,满两年的归属30%,满三年归属50%,满五年的归属60%,……(注:此比例不是标准)。可以说,这也是企业留人的一种方法。
3、完全归属员工个人的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也就是说,员工在第9年离职的,企业缴费部分已经是100%归属员工。
4、强制归属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执行。整个第二十条的五款内容与《劳动合同法》是一个基调。具体的解读可以分别理解: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这不难理解,符合这款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完全归属员工个人。
(2)“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这不难理解,依据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即可。
(3)“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好理解,如果企业要追究员工个人的过错,则需要举证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予以认定。操作上与解除劳动关系一样,即属于企业方原因的,就可以完全归属员工个人。
(4)“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一款,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员工是不会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只要企业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就完全归属员工个人。如果确实是员工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请务必保留员工的离职书面申请。
八、争议处理
如果发生企业与员工之间就《企业年金》有关的争议,可以依据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
九、旧法废除
1、新颁布的《企业年金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1月6日发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2、在新颁布的《企业年金办法》施行之日起,已经生效的《原企业年金方案》,与新颁布的《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不一致的,可以有1年的时间进行变更,即到2018年12月31日之前,还可以继续执行《原企业年金方案》。建议大家提前作变更,而不要延误和过期。可以说,过期后的主动权就不在企业一方了。
上述关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金办法》新法律文件的解读就到此。不是很清楚的地方,请大家仔细阅读《企业年金办法》新法律文件的原文。具体操作可依据和咨询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服务窗口的解释。
有人问我说,企业“五险一金”都没有缴纳,怎么解决员工与企业就“企业年金”的矛盾问题?我的回答是:企业只能守法经营而不能违法经营,这是大前提,也是我国企业公平竞争的主流。企业不参加社保的,是属于违法的。企业不参加企业年金的,是属于不违法的,这个概念需要弄清楚。我们只能在守法的主流频道里一起相互切磋和相互学习。不在一个频道里的,就很难交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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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馄饨麻麻
谢谢老师分享这个文章,让我又有了新的认知,我准备研究后跟领导建议!
应秋月
@球迷太太: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27楼 fulm
公司大气点,就不要单独去占用员工的月薪。
应秋月
@fulm: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26楼 有欲有求
企业年金可以帮助企业留人并且吸引人才
应秋月
@有欲有求: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25楼 黑猫警长08604
很好
应秋月
@黑猫警长08604: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24楼 李俊英
我们的补充医疗险可是强制的!一年扣一次,不过一般是要员工个人承担
23楼 君君hr
谢谢分享!
应秋月
@君君hr: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22楼 bilyl
今天在网上刚看到有关企业年金的文章,查了一些资料但不是很全面。了解是怎么一回事。谢谢老师分享。
应秋月
@bilyl: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21楼 轩辕婉月小公主
少之又少....
20楼 三十而择
学习了,拨云见日!
应秋月
@三十而择: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19楼 沉梦昂志leo
bucuo
18楼 云苓
谢谢分享
应秋月
@云苓: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17楼 Adalovesmango
企业年金对于本就不守法的单位,就是一纸空文
黄海柳
@Adalovesmango:目前全国范围内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也只有7万多家,覆盖职工2300多万人。可见,目前有能力负担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在国内来说,也都是一些比较优质的,并且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因此,能成为这其中的一员,因为这代表着在企业工作的员工,退休之后,能比其他人多领一份额外的养老金,退休后的生活也就更有保障。
16楼 黄海柳
#赞赏# 有收获, 感恩!
应秋月
@柳姑娘黄海柳: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应秋月
@柳姑娘黄海柳: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15楼 酒来一碗羞
应老师的文章需要慢慢体会,还买了应老师的书希望能够举一反三。
应秋月
@酒来一碗羞: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应秋月
@酒来一碗羞: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感谢你喜欢我的书。
应秋月
@酒来一碗羞: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感谢你喜欢我的书。
14楼 晓佳99
谢谢分享,看的很清晰。
应秋月
@晓佳99: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应秋月
@晓佳99: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13楼 城市猎人plus
现实中就知道国企有,其他性质企业要看公司的盈利状况,可以肯定的是,有六险二金的肯定是业界良心
应秋月
@城市猎人plus: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没错。
12楼 超人86319
谢谢老师,学习了!
应秋月
@超人86319: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11楼 小井
谢谢老师分享
应秋月
@小井: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应秋月
@小井: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10楼 飘过3茅陈实
很大一部分私企能做到五险就已经不错了
黑夜里自由的风
@飘过三毛:是的呢,在辽宁沈阳,缴公积金的私企都很少,年金遥不可及
应秋月
@飘过三毛: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明白就好。
应秋月
@飘过三毛: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明白就好。
一个人踢球
@飘过三毛:作者最后已经表明——“我们只能在守法的主流频道里一起相互切磋和相互学习。不在一个频道里的,就很难交流了。”,所以,找一个靠谱的公司吧。
飘过3茅陈实
@一个人踢球:您误会了,我只是说事实,没有挑刺的意思
9楼 日月齐明168
纯干货,学习了
应秋月
@日月齐明168:你好,谢谢你的关注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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