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寻常的offer,大家来找找茬,看看它存在哪些问题。
脱离实际工作谈问题是毫无意义的,我们采访了几位hr朋友,看一看她们发出一份offer后,遇到过哪些困扰呢?
offer发出后石沉大海
Lisa(某日企HR):如果仅仅是offer发出后对方没有回音,这也不是什么大的问题。我们之前遇到一个情况是我们发出一份offer,之后对方没有签字回传,我们打电话给对方关机了,当时也就不了了之,又重新面试了别人。没想到过了一个多月,那人又发来了offer,并且解释说那阵家里有人去世,没有及时回复,现在要求入职。我们那个岗位已经有人入职了,怎么可能让他来呢?结果那人在我们公司门口闹了好几天,烦死了。
预防应对:offer中应当明确签署回复、报道的具体时间,过期则offer失效,如遇胡搅蛮缠的,果断报警处理。
签了offer,人却放鸽子不来了
Joy(某德资公司HRM):我也遇到过发出offer之后的烦心事,offer发出对方也签了,但是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报道,因为offer发出去了,我们还是希望她能来入职的,所以就一直等着,谁知快3个月了,来一句说不来了,简直无语!
预防应对:offer中应明确应聘者签订offer后反悔的违约金金额,事实上,双方此时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反悔方应承担民事意义的违约赔偿(也有认为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故offer中的违约金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Joy:这种毫无诚信的人不来也罢,不希望这些人因为不想被追责来了公司,日后倒成了麻烦。
子曰:其实很多时候人的选择就是纠结在短暂的时间内,一旦做出了选择,已选的就要做下去,放弃的也难再拣起了,人性总是趋利的,一旦觉得公司的发展前景还不错,多数人也还是会好好做的,所以也不用这么悲观。而我们在offer中加一条违约金惩罚性的约定,是为了在人性对抗中加一个砝码,至于你最后用不用,则是你的权利哟!
offer发出,体检不合格
Amy(某民营企业HRD):我经历过的一起招聘事件,也让我印象深刻。前几年,我们公司还没那么大规模,但是已经在扩张,我们要进军一个新的领域,招聘一个这个领域的技术人员,面试过后给一个人发了offer,工资也不低的。没想到,体检后发现他少一个肾的,是手术摘掉的,虽然说平常生活不影响,但那个岗位压力是比较大的,经常要加班,公司肯定是不敢用的,后面也是沟通了很久,给了补偿才协商解决掉的。
预防应对:按offer性质以及招聘工作逻辑来看,应当是体检合格后才发出offer,但实践中很多都是发了offer才进行体检,所以就应当在offer中明确:体检合格是录用的前提,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显示健康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的,offer将不生效。
offer发出,公司反悔了
Ann(某日企HR):我们公司去年招过一个财务,结果offer刚发出去公司内部就出问题,没有协调好,又说不需要这个岗位了。但人家那边已经从原公司离职了,我怎么跟人解释呢?我总不能说是工作人员手滑发出的offer吧?对方很生气,我自己也觉得很内疚,后面非常巧,我的一个朋友公司也要招财务,我就帮她推荐了,后面这个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预防应对:前文提到,offer签署后反悔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法院判决,通常是1-3个月工资,所以offer要谨慎发出,如万不得已要反悔的,建议协商解决。
offer中的薪资待遇约定导致后期争议
Flora(某台资企业HRM):我们之前遇到一个棘手的事情,不过不是发出offer刚入职的时候发生的,是一直到了劳动关系解除的时候,员工提出仲裁的时候,他认为他的薪资待遇还有一部分一直没有发,就是当初offer中写了薪酬待遇:工资+绩效+津贴,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部分没有体现“绩效+津贴”,但实际上offer中也是写明了“薪酬福利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但最后法院还是认为offer中的约定有效,搞得我们很被动。
预防应对:如果offer、劳动合同均有约定但相互冲突,则以劳动合同为准,但此中法院应该还是倾向于认为劳动合同中对于“绩效+津贴”部分没有约定,只能以双方有约定的书面文件为准。现在HR们通常都会对offer和劳动合同中的薪酬待遇部分有所注意,不会发生两相冲突的情况,或者至少都会载明“以劳动合同为准”的字样,但仍然会出现劳动合同中的薪资栏约定未能涵盖全部待遇,导致部分待遇不明的情形。建议1、offer中的所有待遇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涉及;2、在offer中明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以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为准,本录用通知即失效,不再作为薪酬待遇等事宜的处理依据”
对照上述HR从业者们的现实烦恼,我们再来审视文首的offer,问题纷纷浮出水面:
1、没有明确offer的回复期间、存续期间;
2、没有明确体检合格等录用前提;
3、没有违约条款;
4、没有劳动关系建立后offer存废的声明
当然现实中围绕这一份小小的offer,还会有形形色色的其他问题,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提高风险意识,看到一份文件时尽可能去设想多种可能及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可能多完善一个定语、多加一句话,就能打消一个心怀不轨小九九,灭掉一个用工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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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徐晓晔,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欢迎您在右上角订阅我,查看我的其他文章。
7楼 无泪198612
哈哈,当初我是在网上搜到了你的文章才知道有三茅这个平台的存在的
6楼 得水
实用贴,感谢分享!
5楼 人力新兵1223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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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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