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小公司制度不完善,录用员工时会显得随意一些,但楼主的领导把关不错,真是值得庆幸啊,毕竟:身体真的才是革命的本钱啊。
针对楼主提出的三个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1、体检不合格,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
我们说,应聘者满足用人单位招聘要求或条件,一般会包括身体健康、技能、学历、资质、经验等方面,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明显的歧视,可以根据岗位和本单位实际需要设置这些门槛,这是用人单位招聘的自主权。
我们平时可能比较注意应聘者的技能、经验、背调等方面的考查,对身体健康就要求应聘提供有资质医院的体检报告,没有过多的特别要求,这主要是因为一般求职者都处于20-45岁左右的年龄段,绝大多数的健康都不存在问题。
然而,现实中,不少人因为遗传或后天疾病、某种伤残等出现一些健康问题,这当然不能责怪应聘者,已然出现的问题,只能正视。
如果用人单位对健康有特别要求,应聘者还是应当如实告之,即使蒙混过关入了职,后来发现属实,也是可以无补偿辞退的,这样的例子在我们HR工作中屡见不鲜。比如:癫痫病、肢体残疾等。
2、发了offer再取消录用,欠妥
既然不能全部满足招聘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当然可以取消录用。
不过,对于这种已发offer再取消录用的做法,是不符合正常录用程序的,也是违背劳动法规定的,会让应聘者既感到尴尬,认为自己被用人单位耍了,更会感觉气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态度诚恳,如实表达面试时审核不严,或者招聘流程不严谨等,给应聘者友好的解释,还是能够征得应聘者的理解。
出尔反尔的事情,不要说法律规定,就是一般的人情或道德做法,也是通不过的,也会被绝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
二流程的先后顺序,理论讲是先体检后发offer,但由于招聘急迫或节省双方时间,现实做法基本都是先发offer后体检,有的甚至入职后再体检,这确实是有一定健康风险的,如果员工有健康问题,入了职,如果制度规定不详细、招聘中对健康要求不具体的情况下,辞退员工就比较麻烦,但是,如果不辞退,这个未来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就会给单位带来一些隐患。
所以,发offer理当在体检之后进行,但是,现实工作中,我们多数HR招聘员工时,体检都是发了offer后或者明确告之应聘者符合录用时才去进行的,我认为,为保证稳妥,在通知发出后,可以明确告诉应聘者:本单位或岗位对身体健康有哪些要求,如果体检不合格,是不能入职的。
3、可以明确界定体验不合格
估计不少单位对什么是体检不合格,都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如果因此引起劳动纠纷,单位就会显得比较被动。
对于体验不合格,我们可以适当放大范围来看,即: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的健康条件。
那么,怎么来界定呢?
个人认为,可以从诸如这些方面根据用人单位或岗位的要求,客观的量化出来:
1)既往病史。
这是应聘者应当如实告诉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应聘者曾经做过某手术、生病住院或患有其他疾病或遗传病等,没有如实告诉用人单位,即使入了职,后来被单位发现了,也是可以无补偿辞退的,这是劳动法给予用人单位的权利。这项权利,单位可以在应聘时或入职表里提醒应聘者。
2)量化举例。
通常的体检,会包括:外科、内科、呼吸、循环、消化、血液等。我认为,如果是招聘1名驾驶员,就可以规定血压不能超过多少(比如:低压不过90,高压不过150等);如果是招聘搬运工,就可以规定肺活量应达到多少(比如:5000亳升),甚至可以额外增加硬拉某重量的次数(比如:40公斤5次以上);如果是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就可以规定不得有任何皮肤病、传染病,不得有因消化系统问题而生病住院等。
当然,这只是本人举的简单例子来说明,由于不是医学出生,不一定正确,目的是说明,单位招人急,也不能误了健康问题,而且可以根据不同岗位来设置身体条件和健康要求的标准,没必要所有岗位都是一个标准,或者概括性说“身体健康”,不方便操作,等于白规定了。在设定这些标准或条件时,可以咨询医生或健康顾问。
4、切实重视健康
我们常说,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确,没有健康,就没有其他一切,即使偶尔拥有其他东西,如果健康出了问题,也可能让那些东西瞬间与你无缘。我们都看到或听到过,辛辛苦苦奋斗挣来几十几百亿家产,年纪轻轻就离开人世或健康出了问题,这些家产就成了别人的了。悲哉:离开世界时,钱没有花完。
换句话说,即使因为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健康把关不严,让你侥幸入了职,如果后来发现你健康有问题,也会想尽办法让你主动离开,或者辞退你。单位只要想到留下你继续工作,给单位带来的损失可能会更大,即使因此付些费用,也是划得来的。
为此,从招聘健康把关和个人健康角度提几点建议:
1)健康员工是健康公司的前提。
如果招聘把关不严,放入任何身体有问题的人员,都会影响公司整体健康,都是招聘工作不认真的表现,招聘的考核应当是不合格的。
2)全员重视健康。
招聘人员重视员工健康,用人单位和公司领导甚至全体员工都要重视,以此形成对健康要求的坚强壁垒,自觉提出健康的较高要求,主动配合公司的招聘健康条件,任何时候不推荐不介绍和自学抵制不健康人员。这需要HR部门长期宣传、培训、影响其他人员。
3)不歧视不健康人员。
任何人,都不会主动不健康,都希望自己有一个健壮的身体。任何人,在面对有任何身体不健康的人员时,都应当与正常一样,言行举止、眼神表情等都不能带丝毫歧视、斜视,也不能过分同情。
4)健康是全方位的。
身体本身的物质健康,只要适当注意一下,可能并不难,但是,心理的健康却不容易,养成健康的生活、作息习惯也很难,如果没有良好的习惯,好的身体也会变差,如果有好的习惯,不太好的身体也可以养出健康的身体来。
愿我们每个人都健健康康的,不要因健康问题在职业选择上受限,愿我们尽快放弃那些不健康的习惯,去拥抱健康、幸福,与家人、朋友一起微笑,一起与强大的祖国奔向小康吧。
因为: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
PS:本月是打卡的劳动关系月,正好三茅推出了《HR从小白晋升为专家的90门必修课》,里面涵盖了各种法律风险和实操技巧哦,学了再也不用当企业的救火队长啦!
特别提醒:俺的新书驾到,特别实用的新书《人力资源管理从新手到总监—高频案例解答精选》,已经上市,京东(搜“秉骏哥”)、亚马逊(搜“李志勇”)、当当、淘宝都可以买到,本书在三茅人力资源网上的链接为https://zl.hrloo.com/file/492462
53楼 糖果Susu
工厂常见类型
52楼 rayxiaodong
但是对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来说,常会受到客户就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时间段的追溯,明确规定体检某些项目不合格即不录用,多少有点歧视存在某些身体体征和健康状况受损的候选人,这种情况该如何规避和自圆其说呢?秉俊哥有何高见?
51楼 ertyy
谢谢分享!
50楼 一鼻子灰
前期考虑的越是全面,后期的麻烦就越少,谢谢分享,学习了
49楼 rika李佳
已经买了老师的书,学习中
48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47楼 一申
体检常常会被忽视,也有因此而产生纠纷,归根结底是人心作怪而造成的。
46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45楼 張銘
谢谢分享
44楼 曾小肥
还是先体检再发offer比较保险,如果用人比较急,也需要先约定每个岗位具体的健康标准,如果没有达到标准,仍然是可以取消offer的,前提是标准够明确量化并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有歧视或不合理的成分
43楼 酷豆陈
谢谢
42楼 carmending
如果OFFER上没注明健康的标准,以及体检不合格不能入职,那就麻烦大了
41楼 周洲0902
一家民营百强公司,现有员工1000人,集团高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2人,其他均为中专或初中学历,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所有高管均不知道绩效是什么鬼,抵触心理很强。部分高管属于临近退休或退休返聘现状,人力资源工作举步为坚。
目前公司涉及多个的行业、开发、建筑、物业、粮油、电商、酒店等,现在公司要求制作绩效,在没有集团战略目标、财务帐目混乱(建筑、开发、物业不单独核算)、粮油分子公司全年大部分时间停产、电商公司0利润、酒店收支基本持平; 董事长一言堂、薪酬制定,培训工作基本不开展、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工资拖欠2个月,公司仍然在扩大开发面积。
请大神支招,如何给开发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制定绩效?
40楼 Apasserby
学习了
39楼 梓芙
又一个学习点!赞!
38楼 52summer婷
受教
37楼 画龙点睛的山茶花18050710
很受用!
36楼 妮妮sicily
学习了
35楼 日月齐明168
学习了
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