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1、某公司财务经理,跟随老板已15年,是公司在职员工中的一号元老,袒护部门利益。
2、行政经理同时兼任总经办主任,入职5年,鞍前马后,深得老板信赖。
3、行政司机入职10年,曾是老板司机,后因年龄大了,改任行政司机。
4、出纳入职13年,一贯表现散漫,且与行政司机个人恩怨较深,在员工中的口碑极差,属于需要淘汰的对象。
5、人资经理刚入职,在试用期内,是老板作为储备人才招进来的。
事件经过:
1、 行政司机持票据到财务室报销,出纳未及时予以报销。事后约一个月,行政司机找到出纳,出纳说早已给你。两人因此而发生争吵,惊动行政经理与财务经理。
2、 经调节后,行政司机说不要了,出纳则通过微信向财务经理转账,让财务经理给行政司机,说这个钱她认倒霉,自己出了。
3、 行政司机与老板沟通时,无意中说到了此事(至于是无意还是有意,无从考证),老板认为出纳在钱上出现问题,事态严重,必须严查。责成两部门经理,监督当事人写书面的事件经过并报总经理。
4、 行政经理安排网管(自己的下属)调取了监控录像。
5、 老板安排人资经理牵头调查此事,行政经理将行政司机写的事件经过发给人资经理,财务经理只是口头转述了出纳所写的事件经过。从双方当事人所描述的事件经过看,司机的描述非常详尽,有事件的时间、地点、经过,且逻辑性较强(这种书面描述已超出他的文字水平);出纳的描述极为简单,“某日左右,司机在水房接水,将现金交给了他,因为跟他有多年矛盾,没交到手中,具体是放在了饮水机上,还是茶水台上,实在是记不清了,但记得多大面额的纸币各几张。”
人资经理的处理
1、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描述,人资经理及两当事部门的经理共同调取监控录像,对此财务经理提出疑议,认为行政经理已先看了监控,存在剪辑的可能。人资经理调取了两当事人的电子考勤记录、行政司机的用车记录,剔除两当事人未同时在公司的时间段,只调取两人存在交集时间段的录像。重点对出纳所描述的时间段进行了回放,时间上是完整的。
2、 从录像上看,两人在长达一周的时间内,未在水房同时出现过。
3、 据此,可以断定出纳所述与事实不符。
4、 在得知三位经理在调取监控录像后,出纳向财务经理表达强烈不满,财务经理则把行政人资经理都叫到了她的办公室,“由该出纳给三位经理开了个会”,出纳表示公司这种行为对其名誉造成损害,人资经理明确表态,你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出纳还一再强调自己记忆力很差,一周内的事情都记不清。
5、 人资经理查阅了报销规定及相关会议纪要,规定中明确规定需在收到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而出纳的所述时间,无论是左还是右均已超出两个工作日,会议纪要记载,报销除老板特批外,均需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
6、 在三位经理查完监控后3日,财务经理又找到人资经理,说出纳回忆起来了,**日,出纳在准备将一文件装入保险柜时,司机到财务室,她顺手就把现金给了司机。监控录像显示,那日司机确实进入过财务办公室,从进入到出来16秒。
7、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人资经理作出了如下意见:
A、 出纳未按规定的时限报销,且违反了不得使用现金的规定,此行为是导致此次纠纷的根本原因,按公司奖惩条例处分,由于涉及的金额低于其工资的20%,该笔报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B、 出纳在事件发生后,对自己错误的认识不深刻,反得强调自己的记性不好,调离财务岗位。(关于此条,特地咨询了当地仲裁,仲裁答复,虽然涉及金额不太,但由出纳岗位的特珠性,一旦发生了这方面的问题,他们通常会支持用人单位将此类过失认定为严重违纪的决定。)
8、 财务经理再次强调出纳后来的陈述,人资经理未予采纳,并帮其分析了利害关系:出纳是在三位经理调取录像后回忆起来了,所有的人都有理由认为是财务经理和出纳串供出来的结果;人资经理自就任以来,已听到及发现诸多出纳的违纪行为,这样的下属如果继续包容下去,只能给自身带来更多的麻烦。
9、 行政经理认为处理太轻,提出财务经理负有管理责任,也应受到处理,人资经理对此也未采纳,向其分析:你安排下属先行调取了监控录像的作法也不妥当;将出纳调离财务部门实质上是暗示其主动离职,这需要财务经理协助完成;另外,司机的书面材料带有明显的幕后指导的痕迹。
最终,该出纳提出辞职。
分析
1、 该公司《奖惩条例》中对违反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明确的界定和处理方法,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无明确的描述,因此,让出纳个人承担该笔报销款项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2、 同样的过失,不同的当事人所承担的责任不同,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受到仲裁部门的认可。例如,同样涉及金钱,一个普通的员工出差丢失现金与出纳外出途中丢失现金,其责任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