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网友爆料关于“和离职同事吃顿散伙饭被解雇”的新闻刷屏了。讲真,这样奇葩的辞退理由真醒人瞌睡。据说该员工被辞退的原因居然是和离职同事聚餐、合影发朋友圈被老板看到后下达辞退命令。(以下信息摘自人民日报)。
(图片来源于网络)
(老板在公司微信群里要求两位在职员工主动辞职微信截图)
(一)
当事员工告诉记者,他们和老板吵翻了
老板说,我们不提交离职报告的话,让我们坐在那里,让我们去打扫卫生,工资还是按照合同上写的工资给。
合同上的工资加上所有补贴,月薪3500元的样子,工资其实也没那么重要,毕竟很少,我们只想保护自己的利益,但也不想闹大,考虑到还有其他同事在这里上班。
两位当事员工告诉记者,因为跟老板协商无果,现在他们都还在单位上班,干岗位上该干的事情。
其中一位当事员工表示,又去跟老板谈过一次,老板态度有转变,说不管是留下还是离开,都会给补偿。
老板说,这是对管理的挑战。
记者联系上这位老板。
第一个电话打过去,他说,不想接受采访。过了两分钟,他回电了。
老板:你们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记者:网上都传开了……
老板:那不是我公司的问题了,是社会问题了,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你想了解什么?
记者:网上都在传聚餐照,我们很想知道你的真实想法?
老板:作为一个公司来说,特别是小公司,照片里8名同事,陆续离职了,员工说这是散伙饭,具体什么情况我不去了解,但作为公司管理者来说,看到这种照片,觉得对公司其他员工会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我们公司群里有22个人,他们是其中的两个人,可想而知,打工者和老板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如果这两人留在公司里,按照我的理解,他们不会待很久,另外一种角度考虑,会把负面能量带进公司,我不想两个人的负面能量带坏整个公司。近日一直在网上热传的“散伙饭”合影,在座10人,7位已离职,1位刚离职,2位在职。
老板说,为啥我会发在群里面呢?我不想其他员工犯这样的错误,也有可能他们发出来没有恶意,但对我来说,这是对管理的挑战,因为那些人已经离职了,我们不是不赞同散伙饭,公司社保和福利都是完善的,但是出现这种情况,是对直接管理领导的对抗,我们不能让这种事情在公司继续下去。
他认为,离职的散伙饭应该是在职的人去送离职的人吃的,而不是全都是一帮离职的人在一起聚餐,作为我来说是不允许的。这个照片发到朋友圈,大家都互相能看得到。
在一起就好聚好散,我希望他们主动离职,公司会按照相应的方式去赔偿,这个只是说多少的问题,对我来说,宁愿出些赔偿,也没有时间让他们在公司慢慢拖延下去……
(二)
老板背景:80后老板,现在杭州有4家公司
这位老板说,他姓徐,1982年出生。来杭州打拼多年,现在已经有四家公司了。开掉员工的,是其中一家销售公司,2014年9月成立。
“这家企业状况相对不好,我今年换了个销售总监来带领他们,我平常是不直接管理这支团队的。这种现象发生好几次了,一个月里我就看到了三次,不断有新员工加入到这支吃饭队伍中去,有多有少,这次全了,加起来刚好一桌。对他们来说是简单的聚餐,对我来说是挑衅,实在忍无可忍了。”
小徐老板认为,现在的90后,他真是搞不懂。
“特别是91、92、93年的人,比较随意,出去抽个烟就不见了,然后说,老板我不干了。95后的人又有点不一样,今天早上,我面试了一个1997年的,对工作还是比较有想法的。”
记者:最近这件事,你感觉舆论压力大吗?
老板:放心,我内心够强大,这么点抗压能力都没有,怎么开公司?新闻确实传播得很快,评论很多,但说实话,大部分我都没怎么看,除了上班,就是早点回家陪小孩,不影响我生活就好。
(三)
两位离职90后员工的看法
小宋(化名),散伙饭聚餐者之一,90后,已经从小徐老板的公司离职,他大学毕业3年,学的是国际贸易专业。
小宋说,徐老板的公司,是他找的第二份工作。
“待遇不算太好,每月4千多一点,买五险,拿提成的门槛比较高,一周只能休一天。”因为这两个问题,他干了一年多,不干了,目前在另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五险一金,月薪到手6千多,每天自己带中饭晚饭,下班后从九堡坐公交车赶回自己在城北租的房子里。
对于换公司换工作,小宋说,杭州机会这么多,一份工作做久了,总想着去外面看一看,寻找一种新鲜感。
对于这一次事件,小宋的看法是,“聚餐照都是离职的人发的,大家没什么心机,就是离职了,想发个状态,放松一下,没有太多顾虑吧,在职的人都很低调,不会发的,谁会想到老板有这么多顾虑?”
“作为老板,关注的应该是为什么员工离职的这么频繁,而不是聚餐这么频繁吧?应该反思一下公司目前的状况,还有怎么留住剩下的员工。”另一个已经离职的90后员工说,“本来办公室就没什么人了,这下子,人更少了。”
(四)
对这件事,三茅的伙伴们,你们怎么看?
好,吃瓜群众坐在小板凳上看完后拍拍屁股走人,作为HR,你能走吗?不能啊,你得留下来收拾这局面,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工资计算,处理好这件事向老板汇报。那么问题来了,请问:
1、老板在微信群里发信息“请在照片里的各位明天提交辞职报告,谢谢!请你离开我的公司”。请问这属于违法辞退吗?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请在照片里的各位明天提交辞职报告,请你离开我的公司”,即辞即走?需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这件事,还真不好评价。一方面,作为HR深深体会到招聘的困难,岗位一旦缺人,将很难开展工作,估计徐老板过于心急,选择走这步险棋。其实,徐老板应该静下心来,认真反思公司员工为何频频离职?公司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员工晒张照片都被认为是挑衅,你当员工是囚徒吗?”晒者无意,看者有心“,老板因此辞退员工,在职的员工心里会做感想?可谓是”伴君如伴虎“,职业生命危在旦夕啊。职场新人们,做事多留心,多提神啊。
企业想留人,首先留人心。
(五)
职场中这些行为容易被老板秒辞退,小心别中枪!
1、工资高高,能力平平的人
面试时夸大其词,表现出众,获得高薪。但在实际工作中能力平平,又没有其他附加值,入职前后的表现给人一种”买家版“与”卖家版“的感觉,这时你就要小心咯。如果你没意识到自身问题,老板一定会找个恰当时机换掉你。
2、懒散拖延,工作效率低下的人
老板喜欢办事稳当、工作效率高的员工。如果在工作中,你喜欢”今天比较,改天再做“的工作模式,时间久了,小心辞退的枪口瞄向你。
3、缺乏创造力、固步自封的人
工作中只会墨守陈规,一层不变工作,老板开会让大家提建议,自己却”守口如瓶“,纵使老板不会辞退你,加薪名单里也不会有你的名字。
4、不会及时做工作汇报的人
有些人,看似认真工作,能力强,但偏偏得不到老板的赏识。因为当领导对你安排工作任务,你没有学会及时做工作汇报,因此领导对你的产生了怀疑,想方设方干掉你。
5、胆小懦弱,没有担当的人
有些员工有颜值、有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只是过于胆小。给老板工作汇报过于紧张,语无伦次,脑路堵塞,大大降低好印象;老板有意让你担重任,你却连连罢手称不能胜任,哎,烂泥巴扶不上墙,老板很失望。
6、爱抢上级风头、爱打小报告的人
有些员工,为了上位,不惜揪他人小辫子向老板打小报告,甚至越过上级向最高领导汇报工作,想以此赢得老板的重视。殊不知,这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人在职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END-
4楼 刚强众生
就是存心挑衅,没别的。白莲花好装么
黄海柳
@刚强众生:凡事必有因果,员工不会平白无故发出挑衅,公司内部管理还是存在问题。
公司可以通过该事件找到问题,逐个解决。
感谢您!
3楼 徐渤bobo
我是这么想的。
1、离职人员为啥要发照片到在职员工的群里呢?什么意图呢、?这就算不是挑衅至少也是有意想搞事的。。。话说我是HRD我也想开掉有意把散伙饭的照片放在在职员工群里的人。可能有人会因此来喷我,但是我想说,要想成为高级HR,你不站在公司的角度,老板的角度去思考,你再清高也没办法成为高阶HR。因为老板不会想要用你。
2、如果只是离职人员自己发在朋友圈的,老板看到了这么做,那证明这老板有些太偏激了。人家发个朋友圈,只是同事变成了朋友,一起吃个饭而已。太小题大做的话就会寒了员工的心。
以上两种是要看这照片到底是如何到老板的眼中的。
那个娜
大bobo说起事情来就是有条有理的
黄海柳
@徐渤bobo: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微信朋友圈属于私人的东西,按理说发啥是个人自由,只有不违反法规。老板的做法过于敏感了,该事件虽让员工引以为戒,说实话,寒心啦。
有时,我很讨厌”刺头“下属,反感至极,成功让她离职了,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再碰到她时,她还乐呵呵呵地对你打招呼,甭管她是否真心,但她的举动好像也那么讨厌,我突然反醒,原来,我的心胸也狭窄了些?所以,在管理工作中,我努力向合格管理靠近。
linge1238
@徐渤bo不是发到在职人员的群里了,只是发自己的朋友圈了,被老板看见了~ 你理解错了吧~
Layb
@徐渤bobo:理解错了吧!是离职员工发到自己微信朋友圈里被老板看到相片里有2个在职的人,而2个在职的人自己没发.....
2楼 郭大少
好聚好散!
黄海柳
@郭大少:言之 有理!
1楼 lostxmas
现在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了,我在想,如果我是老板,可能心里也会有不舒服,离职员工大聚餐,你二个在职的也这么起劲。。。。肯定心里不爽,人之常情。哎~~~老板不好当啊
黄海柳
@lostxmas:管理中问题百出,防不胜防。那就让时间来冲淡这一切吧。
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