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上,现在大家听到比较多的对一个优秀员工的评价为“好学、上进、积极、热心并富有同理心”。在柯维教授的《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在第五个习惯“知彼解已”中也提到如何运用“同理心”的方法。可见,无论职位高与低,亦或是为人处事,同理心可助其迅速提升个人魅力。
何为“同理心”,亦译为“设身处地理解”、“感情移入”、“神入”、“共感”、“共情”。泛指心理换位、将心比心。亦即设身处地地对他人的情绪和情感的认知性的觉知、把握与理解(注解来自百度百科)。再翻译的通俗一些,即在同情、理解对方的前提下,运用合适的方法和思路,理解并协助对方达成共同目标。也就是说同理心要比我们常讲的同情心更高一层,同情只停留于情感层面的共鸣,而同理心则更体现于设身处地。
原来“同理心”有这么多好处,但为什么题目中的“忧患”从何而来呢?先来分享一件最近发生的事情:
大约两周前,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一位珠宝商,听说人品极好,货真价实。看过朋友圈产品展示后,就为母亲大人定购了一款翡翠手镯并支付了全款,预计两周左右会发货。由于非同一城市,我便将母亲的地址发给了对方。之后,便无消息。
大概在上周,卖家突然微信问我家人是否收到货。我很奇怪,发货都没有通知我,怎么能收到货呢?查看SF单号,显示已签收,马上电话她老人家,不知情。奇怪!再联系派送员,原来当天应派送两件物品,母亲同意放置于小区某超市。而她仅知道其中的另一件(自己网购),所以对于手镯并不知情。我马上联系SF快递取回快件并重新第二天安排投递。一切安排妥当,第二天坐等收货时,却被告知货物遗失。心中瞬间闪过不详预感。会不会快递员做了手脚。马上告知发货方,与其协商后,分别向两地110报警并联系SF客服。
也许看起来事情在朝着积极的方向推进,可老百姓的维权路真得太过漫长。连续折腾了5天,整个周末都没有过好,直到今天才调出公司监控确认遗失。而我的母亲冒着30多度的高温协助在另一城市出警,找快递公司确认。
最终物品确实因快递员疏忽导致丢失,快递公司进入理赔环节。卖家却反水了,对于事情处于消极状态,由于发货时未保价,快递公司仅同意赔偿物品1/10不到的费用,参考依据仅为运费。SF公司的理赔她不接受,甚至也不再接听理赔电话,只是每天不停地拨打客服,并无休止地报警。
到这里,应该大家都能理解,损失太大,反水也正常。但对于我而言,作为收货方,SF和民警都告知我没有义务做的事情,我一直努力推进,单纯希望将卖家损失降至最低,包括母亲的操劳。结果,却得到卖家的反馈“由于我未及时取货,而导致二次派送遗失”。我的天呐,跳进黄河也说不清了。
P.S.: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提醒自己也提醒大家两点:1、快递贵重物品时一定要保价;2、作为发货方,发送货物后一定要告知对方。
再来回到同理心的话题上,假如我知道货物遗失后按照派出所和SF公司的建议,找到卖家索要货款,是不是会特别没有同理心,很显然!但是,站在对方角度,应对方建议在收货地让家人听从其安排积极协助,包括与某些地方身穿官衣却不作为官员的较量,时间成本、沟通成本,无非就是希望能将对方的损失降得再低一点儿。结果却落得里外不是人。好桑心啊!
对于生活中的一件小事,联想到企业中,当你负责任地接手某件事情或应同事要求协助对方时,你是否已与对方达成“同理心”的一致。假设,其中任何一人与你期望并非一致,怎么办?
首先,明确目标。这是做成事情的关键,同时也是事情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
其次,配合程度。同理心并不是完全任由对方摆布,在沟通目标时,工作的权限及可为、不可为之事均需双方确认。一旦配合不善,有可能带来无枉之灾或被冠以越权行事的嫌疑,无论哪一种对于工作与个人都十分不利;
再次,实时同步。职场上,许多小伙伴,特别是HR的小伙伴,帮助对方做了许多事情,对方也许真得不知,也有可能并不十分满意,那么,最终HR很苦恼,“我做了这么多,TA根本不知道”。对啊,顺着这个思路,对方不知道你在忙着TA的事情,你也没有告知,人家怎么会理解呢。也许还会有小伙伴讲,我不喜欢早请示晚汇报,那我的工作怎么办呢?这个坑就是这个思路带来的。你协助对方工作,不与对方适时沟通,同步信息,怎么可能知道你做的事情没有跑偏?
总结一下下:
对于同理心,每个人持有的程度并不相同,按同理心官方解释从低到高即A-1至A+2排序,如要A-1遇到A+2,工作配合会产生如虎添翼的效果;但如果A+2遇到了A-1,交待的任务都做不好谈何同理心。这也许就是问题的所在。
无论哪种情况,依据以上三点建议,勤接触、多沟通,许多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也可能在不停地碰撞中产生,忧患只是一时,同理心依然是一剂良药,会带给我们无尽的成就,善用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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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中天九建朱杰华
学习啦。感谢分享!
Miss一点儿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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