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
VIP
创作中心 学习中心 会员中心
目录

社保实缴,你应当先知道不实缴有哪些风险?

作者 汪正楼律师 2018-09-10 14:26 78284
内容来自 2018-09-11 打卡话题
社保即将实缴,HR你怎么看?
  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社保即将在2019年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以后社保都要按照员工实际工资缴纳。这代表着不规范的操作将越来越少,员工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应有的保障。那么,对于即将到来的这一政策,HR你怎么看?
  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社保即将在2019年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以后社保都要按照员工实际工资缴纳。这代表着不规范的操作将越来越少,员工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应有的保障。那么,对于即将到来的这一政策,HR你怎么看?
展开

社保实缴,可以看出关于社会保险政府的工作重心有所变化。从《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至现在,政府的工作重点是解决不缴的问题,是扩面的问题。现在的工作重点是做实的问题。其实企业也必太过担心。在原来从不缴到缴的时候,大家也担心企业是不是能承受,后来的事实证明,虽然有困难,但大家也逐渐接受了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同理,以后全部实缴,大家也会逐渐适应。

大家也不必过于担心,实施肯定是要实施的,但会有个过渡期,不会一下子让大家承受不了。企业倒闭了,那就没有工作岗位了,就业才是最大的民生。其实,我们很多地方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已经好几年了,也没有出现大家担心的一些问题。倒是,对于没有缴纳社保或未足额缴纳社保到底有什么法律风险,大家可能不是很清楚。这里的法律风险不是指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风险,而是劳动者可能会主张哪些权益。



一、社会保险免责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实务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不为劳动者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确实有一部分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或是无法缴纳社会保险。于是,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因劳动者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或不愿意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责任由劳动者自己承担。以上协议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免除公司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的权利,应当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缴或补足社会保险。


二、补缴、补足社会保险应当由哪个部门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但是否应把所有的社会保险争议不加区别的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是一个在实践中争议广泛的问题。

《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可见,追缴社会保险费是行政机关的职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社会保险的补缴、补足还涉及到具体数额、时间、基数等项目的确定,这些都需要社保征收机关进行核定,不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就可以完成的。因此,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三、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产生的损失可否向用人单位主张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会产生哪些损失呢?

养老方面,劳动者无法办理退休的,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为损失;

医疗方面,劳动者发生疾病的,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即为损失;

工伤方面,劳动者发生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即为损失;

失业方面,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可以领取的失业金即为损失;

生育方面,劳动者生育的,可以报销的生育费用、生育津贴等即为损失。

以上损失,皆因为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所致,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关司法解释也支持这样的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四、以什么标准赔偿损失

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江苏省有相关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而调整。”

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损失标准相对容易确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来可以报销、领取、赔偿的各项具体数额或未足额缴纳产生的差额,就是劳动者产生的损失。

综上,社会保险免责协议无效,补缴补足社会保险由行政部门处理,因此产生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234

159

13

求职加薪,简历先赢!
求职没方向?职引简历AI帮写岗位JD;投意向岗位?职引简历精准匹配岗位;无个人优势?职引简历挖掘梳理经验;精准表达难?职引简历润色优化语言;格式调不好?职引简历排版清晰美观。>>点击去使用<<
2024-09-25 11:58
ppp999

13楼 ppp999

谢谢分享,真棒,都是干货!!!!

2018-10-29 13:57:24 回复 赞(0)
一棵开花的铁树

12楼 一棵开花的铁树

棒棒哒,学习了

2018-09-27 12:28:15 回复 赞(0)
懵希

11楼 懵希

分析的太好了

2018-09-19 11:12:34 回复 赞(0)

汪正楼律师

@懵希:谢谢。

2018-09-19 12:10:10回复
美少女壮士1492832623

10楼 美少女壮士1492832623

a

2018-09-13 12:37:30 回复 赞(1)
微笑芹菜

9楼 微笑芹菜

太棒了!!!

2018-09-11 17:21:40 回复 赞(1)

汪正楼律师

@微笑芹菜:谢谢。

2018-09-11 18:17:50回复
爱新知

8楼 爱新知

打卡学习,谢谢分享!

2018-09-11 14:53:09 回复 赞(1)
招财猫33

7楼 招财猫33

老师你这个可以作为教案来学习了,我收藏了,指不定那天我就能用上

2018-09-11 11:41:37 回复 赞(0)

汪正楼律师

@招财猫33:谢谢。

2018-09-11 13:40:38回复
喵喵Sera

6楼 喵喵Sera

感谢分享!!!!

2018-09-11 11:05:42 回复 赞(0)
MINION

5楼 MINION

谢谢分享。

2018-09-11 09:56:56 回复 赞(0)
ppp999

4楼 ppp999

谢谢分享!!!!!!!!!!!!!!!!

2018-09-11 09:45:58 回复 赞(0)
晨光2005

3楼 晨光2005

感谢分享!

2018-09-11 09:39:55 回复 赞(0)
一鼻子灰

2楼 一鼻子灰

政策条款还是要多熟悉,多了解才是解决工作问题中的重要工具。每天进步一点儿 ,谢谢分享,学习了

2018-09-11 08:37:26 回复 赞(0)
kevi

1楼 kevi

有没有针对公积金的政策,现在我单位不给我们买公积金。

2018-09-11 08:34:07 回复 赞(0)

下载APP
下载APP
随时随地,与更多HR一起学习、互动、成长
300万+人已下载
下载APP
随时随地,与更多HR一起学习、互动、成长
关于作者

获得 打卡牛人 专栏作家 课程讲师  三茅认证称号

江苏千树律师事务所律师,坐标南京,用工筹划、劳动维权。【微信公众号:劳动法江湖】,13913302846。
最新内容
个税又出新政!9月21日起执行
18小时前    其他资讯
管理者效能的9个指标
19小时前    其他资讯
延迟退休后,最低缴费年限还是15年吗?
22小时前    热点资讯
北京: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22小时前    中央
重庆:“一站联处+数字仲裁”为劳动者解“薪”愁
22小时前    中央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
22小时前    天津市
安徽马鞍山:“四个坚持”培育“诗城工匠”
22小时前    中央
陕西:秋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22小时前    中央
浙江温州: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打造职业友好型城市
22小时前    中央
江西:实施11项跨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
22小时前    中央
刘润丨醒醒,该恶补财务知识了
23小时前    热点资讯
张丽俊丨越优秀的管理者,越会让下属不舒服
1天前    热点资讯
降薪调岗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1天前    员工关系
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
1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给员工缴纳社保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请假条模板
1天前    通用技能
稳岗补贴是给员工还是公司
1天前    通用技能
破产清算员工赔偿
1天前    通用技能
正式员工离职必须一个月吗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怎么谈判
1天前    通用技能
个体户被员工告了劳动仲裁
1天前    通用技能
青年员工座谈会发言稿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手册有法律效应吗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信息登记表
1天前    通用技能
新增社保员工怎么操作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关系岗位面试问题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转正领导给的评语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培训计划方案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大会主持稿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变相逼员工离职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工资表怎么做
1天前    通用技能
如何辞退一个不合适的员工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激励方案:激发潜能,共创企业辉煌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绩效考核表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离职社保减员怎么操作
1天前    通用技能
劝退员工的技巧以及话术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自己离职却找劳动仲裁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劝退不合格的员工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搬家员工不去有赔偿吗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怎么计算
1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辞退员工话术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破产员工赔偿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考勤表模板
1天前    通用技能
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保怎么办
1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自我介绍简短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关怀方案:提升企业员工幸福感和工作效能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劝退员工怎么应对
1天前    通用技能
开除员工的话术
1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发言应该说是
1天前    通用技能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1天前    通用技能
外包和正式员工区别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转正自我评价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怎么给员工缴纳社保
1天前    通用技能
老员工欺负新人怎么办
1天前    通用技能
住房公积金有变,10月8日正式执行!
1天前    其他资讯
员工受伤怎么办?劳动能力鉴定or伤残鉴定,赔偿天差地别!
1天前    热点资讯
长三角更吸引高学历数贸人才,这些岗位需求旺盛丨猎聘数据
1天前    热点资讯
员工考勤表怎么做
1天前    通用技能
社保新增员工怎么添加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自评怎么写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守则
1天前    通用技能
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合法吗
1天前    通用技能
店长管理员工技巧
1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群怎么打招呼
1天前    通用技能
三期员工什么意思
1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自我介绍应该怎么说
1天前    通用技能
工资条不给员工合法吗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手册
1天前    通用技能
如何劝退不合适的员工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上市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轮流开早会分享内容
1天前    通用技能
试用期劝退员工话术
1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座谈会:团队融入与成长的桥梁
1天前    通用技能
优秀员工推荐理由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突然离职怎么处理呢
1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培训是怎么样的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解散怎么处理员工赔偿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转正申请表怎么写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关系工作内容
1天前    通用技能
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要求赔偿
1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感受和心得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懒散怎样管理
1天前    通用技能
试用期的时候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1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的入职欢迎词应该怎么写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自我评价:我在团队中的成长与提升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构建策略
1天前    通用技能
优秀员工获奖感言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正规流程
1天前    通用技能
劝退员工的话术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有赔偿吗
1天前    通用技能
开除员工赔偿怎么算
1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不服从管理应该怎么办
1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自我介绍
1天前    通用技能
辞退员工的话术
1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倒闭如何给员工赔偿
1天前    通用技能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天前    通用技能
创作者协会
直播推荐 更多 >

人力专业知识第18章考点梳理

万红coco  

已结束 可回放 362

【员工关系篇】直播答疑-09月

劳动法刘老师、课程班主任 等3人  

已结束 可回放 1456

人力专业知识第17章考点梳理

万红coco  

已结束 可回放 1104

下载APP
扫码下载APP
三茅公众号
扫码添加公众号
在线咨询
扫码在线咨询
消息
关注
粉丝
正在加载中
猜你感兴趣
换一批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更多
消息免打扰
拉黑
不再接受Ta的消息
举报
返回消息中心
暂无权限
成为三茅认证用户,即可使用群发功能~
返回消息中心
群发消息本周还可群发  次
文字消息
图片消息
群发须知:
(1)  一周内可向关注您的人群发2次消息;
(2)  创建群发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的72小时内,您的粉丝若有登录三茅网页或APP,即可接收消息;
(3)  审核过程将冻结1条群发数,通过后正式消耗,未通过审核会自动退回;
(4)  为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请勿发送骚扰、广告等不良信息,创建申请即代表您同意《发布协议》
本周群发次数不足~
群发记录
暂无记录
多多分享,帮助他人成长,提高自身价值
群发记录
群发文字消息
0/300
群发
取消
提交成功,消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发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