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是一家项目型的公司,公司的业务签单需要营销、策划、技术等部门通力合作完成,在跨部门协作时,各部门都不爱承担项目中的责任,每个项目都需要花费不少的沟通成本,有些时候还需要老板出面统筹。因此老板制定了一个责任人制度,将所有工作任务和流程都确定责任人。但是实施一段时间后员工却变得斤斤计较起来,工作中一切以制度里规定的部门责任为准,缺少变通和协作,出现了许多内耗。出现这种问题,是制度制定的方向出错呢,还是本身公司的项目管理问题无法通过制度解决呢?
原因分析: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你罚什么,他就做什么,你不罚什么,他就躲避什么。天性!
别谈什么责任心之类的,记住,企业大多都是平常人,不是圣人。
对策:
1.每个事情规定一个主责任人
2.每个事情规定相关单位全部是 副责任人
3.出事了,主责次则的权重设置好。
只要一个事没完成,连坐。
分主次,把主责罚的心痛,把次责罚的肉痛。
目的:
反正事没搞好,我倒霉,你也跑不掉;你倒霉,我也跑不掉;只不过被罚的力度不同,谁也别去扯那没用的犊子!
大家互相扯平。
这招,屡试不爽。
PS:执行的要诀,就是最高决策者不和稀泥,不心软,能够严格按照规矩操作,这类问题一定可以解决。
除了这些,搞什么制度,培训洗脑都是虚的。
人都不傻。
既然这事和我无关,我又不是二百五,干嘛要负责?
就是个小小的负激励事件而已。
这就是人性!
就这一招,没有太多啰嗦的文字要写,能不能上,就看系主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