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责任是管理最重要的一环,有责任界定就有责任承担,于是有了责任担当的,有推卸责任、逃避责任的,于是管理内耗就会出现。有权有位的人想方设法使自己的利益扩大,使自己的责任减少,尤其是像我们这样有些国有企业性质的尤为严重。目前政府管理的药方就是官员治理,防腐倡廉,对我们企业来说就是对管理人员建立一个制度的笼子,有人监督权力,有权力的人不能凭借自己的喜好随性随意分配权利分配资源,损公肥私,建立自己所谓的人脉和关系网。所以制度在有些经理人的眼里只是其借势的工具,其心眼不正,制度再好也是摆设,选对人,制度短缺一些都可以补救。是否能够承担责任,不是靠客观结果、不是完全凭业绩评判,而是领导觉得你是否可靠、是否对他不利、是否有碍其裁决断伐,同样一个责任问题,追究起来,处理处罚结果大相径庭。领导看你不顺眼,可以让你到风险高的岗位、难以做出业绩的岗位,难以啃下的项目,然后等到时间按“计划”处理你,换人,内耗也就此出现,像大家去讨好分粥权在手的和尚一样,大部分的心思都在如何在领导面前趋利避害甚至投其所好拍马逢迎。业务不么难以承担责任,是没有人可用能,还是领导想换这个业务部门的人了,老板或领导决定一切,老板好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个人观点可能有些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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