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校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实务中存在不同看法。
有人认为在校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学业任务,要接受学校的各项管理,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能形成劳动关系。
笔者认为法律并未禁止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权,在校学生的身份与劳动者的身份并不冲突,只要达到16周岁,符合特定情形可以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一、不以就业为目的,参加短期的劳务或实习,双方不形成劳动关系。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短期劳务或实习是以锻炼或实习为目的,以社会实践补充课堂学习,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双方不形成劳动关系。
二、以就业为目的,长期在用人单位从事与其他员工并无实质性差别的工作,双方形成劳动关系。但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形而定。
1、用人单位知晓其在校学生身份,同意其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
2、用人单位不知晓其在校学生身份,用人单位的有效规章制度或录用条件中已明示如果为在校学生不予录用的,虽然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因为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3、用人单位不知晓在校学生身份,用人单位没有有效的规章制度,也没有在录用条件中明示如果为在校学生不予录用,这种情形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
综上,在校学生身份不影响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还是以双方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为标准。
13楼 人生而迷茫
一般来说,在学生没取得毕业证之前,可以与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约定的截止日期应该为学生取得毕业证之日,实习期间可以不缴纳社保公积金,建议为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当学生取得毕业证后应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亦可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执行,但不得违反劳动法,此时的学生即为正式员工。
12楼 辛尼斯91981
以律师事务所实习生为例吧。律所对在实习期内表现优秀的实习生转为长期实习,待其取得毕业证后转为律所正式律师,在其毕业前的这段实习期(有可能会长达一年)实习生全职在律所实习(期间可能因论文休假一个月),此种情况是只签订实习协议还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其实在北京的律所非常普遍,当然真为这事来闹的学生微乎其微,但时代在变,HR防患于未然也是需要的。
11楼 萌新小清新
一般学校都只是要求签实习协议,也就没有必要先去签合同吧
10楼 小默
学生不好管理
9楼 冥天使
谢谢学习了
8楼 会飞的小猪
可以的
7楼 韦小宝
我们公司几个实习生签的就只有实习协议
6楼 酒来一碗羞
在校学生一般也只有寒暑假的时候才有空,这种情况大多数企业签订的是实习协议,要建立劳动关系在我理解看来是长期在职的一种过程吧。
5楼 北极的悯
没有毕业证还签订劳动合同啊,签份实习协议不就可以了么
4楼 爱静
在校学生身份不影响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还是以双方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为标准。
3楼 不想说
答案是可以的
2楼 芸香精
又到校招季了,老师的讲解很及时,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又能现学现用了,谢谢!
1楼 迈亚31833
get了新技能。但是有一个疑问。16岁以上的员工(非学生)、16岁以上的员工(学生)签订的合同,都是按正式员工来定的,会有区别吗?
汪正楼律师
@迈亚31833:如果是全日制工作的,都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