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此事件应从两方面看问题,一个为公司内部的管理另一面为社会治安的问题。首先报警由警方来先就处理此事件,防止事态进一部恶化,并且在警方的依法协调下达到初步的共识,同时也为后期的公司内部处理提供一定的法律证据,从而从另一面也是保护公司和保护了员工自身,在警方处理告一阶段后事态得到一定的平稳,公司再跟据公司内部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内部的处理。一方面对当事人有一定的惩戒,另一方面也是对其他员工的戒。总之整个事态要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进行。 面对之前我们公司发生的这类事件通过以上的程序处理之处,基本当事人的满意度也可以达到95%以上,处理一两次以后,整个集团在近二三年内基本上没有再发生过这类事件。 当时在实际处理的时候也发生过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我和大家分享出来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当时发生在2011年9月份一个上午,事件的冲突人物为公司的一个资深保安员和一个在公司做了5年的老员工,他们在事件之前也发生过一些不愉快,事发当天上午上班时,当事员工上班进入厂区时未配带厂证,保安提醒其注意正确配带厂证,员工未进行理会,下午上班时依然未带厂证。保安当其拦在厂门口要求配好证件方可入厂上班。该员工认保安员故意为难,因此发生争执,从而发生正面冲突,在冲突中保安员运用物品打伤员工锁骨,员工用工具打伤保安员头部。 好在当事行政管理人员及时赶到组织员要将其分开,双方当事人对些情境依然非常激动,并且有再进一步恶化的可能。因此行政人员在劝阻的同进做了报警。警务人员在10分钟后赶到现场,一面做了初步了解,一面将当事人及见证人带回警务室做进一步了解处理。 结果为各自付责自己的医疗费用,并依照公司的规定,严得违返公司的规章制度,两人处以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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